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957856
大小:2.11 MB
页数:21页
时间:2020-04-03
《东方国信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一一一、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成立(1997年7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2001年9月,原出资方以现金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2001年9月26日,注册资本500万元)2008年2月,潘晓忠将其150万元出资权分别转让
2、给仁邦翰威和仁邦时代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200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以截止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按照1:0.9856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08年6月3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9年11月,公司引进3名自然人股东,新增股本280万股,每股定价3.68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280万元)2009年12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3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032.40万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
3、23日,注册资本3,032.40万元)2010年2月,自然人股东王春卿将其持有的139.65万股股份转让给毛自力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32.40万元)4-5-4-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一(一一一))))1997年年年7月月月公司前身月公司前身成立1997年7月28日,自然人管连平、潘晓忠和霍卫平共同出资组建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有限”),法定代表人为管连平先生,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北。东方国信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出资方以货币资金一次性缴纳,1
4、997年7月14日,北京北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京北验字(1997)第1702号验资报告。东方国信有限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了注册号为0524962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东方国信有限设立时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设备开发、技术咨询。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序号发起人名称股份性质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1管连平自然人股2040%2霍卫平自然人股1530%3潘晓忠自然人股1530%合合合计计计50100%(((二(二二二))))2001年年年9月增资2001年9月18日,经东方国信有限第一届股东会第二次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5
5、00万元,新增加的450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方按照原出资比例以现金一次性缴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2001年9月21日,北京德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德慧验字第2-0832号验资报告。2001年9月26日,东方国信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国信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发起人名称股份性质出资额(((万元(万元)))出资比例1管连平自然人股20040%2霍卫平自然人股15030%3潘晓忠自然人股15030%合合合计计计500100%(((三(三三三))))2008年年年2月股权转让1、转让情况4-5-4-2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
6、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2008年2月29日,东方国信有限原出资方潘晓忠与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邦翰威”)、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以下简称“仁邦时代”)公司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潘晓忠愿意将东方国信有限的9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仁邦翰威,愿意将东方国信有限的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仁邦时代。同日,东方国信有限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案,第二届第十三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股权转让。2、转让原因及定价依据(1)转让背景转让背景: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可追溯至2005年8月。东方国信原发起人潘晓忠因个人原因拟
7、退出公司,依据当时公司经营和净资产情况,经协商,管连平、霍卫平、潘晓忠于2005年8月8日共同签订《东方国信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潘晓忠以原出资额150万元将所持东方国信的30%股权转让给管连平和霍卫平,管连平和霍卫平作为两个自然人受让潘晓忠的所持,受让比例为:管连平占4/7(计17.14%股权),霍卫平占3/7(计12.86%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分批支付,待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再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未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的原因。管连平、霍卫平、潘晓忠于2005年8月8日共同签订《东方国信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分批支付,待全部价款支付完毕后再行办理工商
8、变更登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管连平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