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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31
《[毕业设计职称论文]WTO保障措施浅析32.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世界多边贸易体制概论作者考试批次学籍批次学习中心XXXX学习中心层次专业完成时间XXXX年X月X日WTO保障措施浅析保障措施是指WTO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所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它主耍通过增加关税、实施非关税措施或者二者并用来限制进口,以达到本国产业免受具他成员方产品冲击的冃的,是一种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产品进口的限制措施。WTO保障措施制度包括两部分,即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WTO《保障措施协议》。后者的冃的在丁澄清和加强前者的纪律,重建保障措施的多边控制机
2、制,消除规避这种控制的不当做。法,进一步稳定并改善国际贸易体制。《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如果进口成员方经过主管当局调查后,确定进口大幅度增加,以致对其国内同类生产行业造成严重损害时,可授权进I」成员政府对该进口实施临时限制。协议还规定,进口国应基于最惠国待遇原则来实施,以提高约束关税税率或者以数量限制形式采取紧急保障措施。WTO成员方在实施保障措施时,必须具备三个实质要件:1.某项产品进口数量大量增加,其原因在于不可预见情况的发生或因缔约方履行关税减让和削减非关税壁垒等义务。2.国内同类或相似产品遭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3大量进口与此种“严重损
3、害或严重损害威胁”Z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WTO成员方还应遵循4点原则:1•针对性原则,即限制措施必须只针对造成进口损害的产品;2.适度性原则,即实施进口限制的程度仅限于在防止或纠正进口损害所必须的程度和吋间内,且是递减的。3.非歧视性原则,即实施限制措施时应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对所有出口国的同类产品都适用4.通知与磋商原则,即在实施进口限制措施前应尽早通知WTO和受影响的出口方,并就有关问题与出口方磋商。此外,《保障措施协议》还规定了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应超过4年,如遇特殊情况可继续延长,但最终总期限不得超过8年,发展中国家则有10年的最终
4、实施总期限。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的大量增长,同吋由丁•保障措施较Z于反倾销、反补贴的特点日益成为世界贸易战的新手段,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频繁地对中国的出口实施保障措施。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截至2004年5月底,中国的出口遭遇51起他国的保障措施调查,其中有相当多的调查都导致了最终保障措施的实施。2002年以来,中国出口所遭遇的保障措施最为频繁,先后有美国、欧盟、印度、哥伦比亚、菲律宾、厄瓜多尔等1()多个国家所实施的近2()起保障措施都涉及了中国的出口产品。此外,中国出口还受到专门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的限制: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过渡期保障措
5、施”条款的规定,自中国“人世”起的12年内,如果中国产品对某个国家的出口大幅度增加,并且导致该国的国内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该国可以对中国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措施。根据统计,自中国加人WTO以来,已经有美国、欧盟、印度、秘鲁等国对中国产品进行了11起特殊保障措施调查。其屮,美国和秘鲁等还对屮国有关产品实施了最终保障措施。<■!另一方面,我国于2002年5月20日正式立案公告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调查,这是我国在加入WTO后第一次应用保障措施这一贸易救济措施。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在加入WTO后,如何应对WTO规则已经上了轨道,有了新进展,而今后中
6、国的出口将不断的增长,对WTO保障措施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在未来进出口贸易中保护本国企业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贸易往来。中国加人WTO的议定书明确规定,WTO的法律规则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必须通过转化为中国国内法的方式适用,同时中国有义务保证其国内法与WTO法律保持一致。我国正式对保障措施规定的立法是1994年5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外贸法》)o该法规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国内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7、可以看出,《外贸法》对于保障条款的规定十分原则,而且缺乏程序性规定。为了克服这一问题,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保障措施立法,为我国为保证国内经济安全采取保障措施而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2002年以来,我国还先后颁布了《保障措施产业调査听证会暂行规则》、《保障措施调査暂行规则》、《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査规定》等,这些规则或规定的制定构成了我国的保障措施制度。应该说,我国的保障措施制度从总体上与WTO框架下的保障措施规定是一致的,但在很多方面仍存在规定不足。在
8、保障措施实施条件的实体性规定上。我国《保障措施条例》第51条规定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是:“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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