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2004城市规划(修订)条》而拟备的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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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B(1)1205/04-05(01)為實施《2004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而擬備的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2005年4月背景7.7.2004立法會通過《2003年城市規劃(修訂)條例草案》2004年9月至12月-公眾諮詢(8份新的城規會規劃指引+收費建議)-10月19日-公眾論壇(94名人士出席)-向相關團體舉行14次簡介會(包括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各專業團體、區議會、新界鄉議局及露天存貨的業界人士)-收到26份書面意見背景(續)4.2.2005-向城規會滙報諮詢結果,並因應公眾意見而建議作出修訂-城規會通過8份修訂後的規

2、劃指引22.3.2005-向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委員會滙報諮詢結果-委員會決定就8份新的規劃指引舉行特別會議8份新的城規會規劃指引(A號至D號)A號–就製圖過程提交及公布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B號–公布規劃申請及就申請提交意見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D號–就規劃申請提交進一步資料8份新的城規會規劃指引(E號至H號)E號–延期對就製圖過程提出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及規劃申請作出決定F號–有關臨時用途/發展的規劃許可續期及延長履行規劃許可附帶條件的期限G號–延長展開發展的期限H號–對核准發展計劃作出A類及B類修訂A號-就製

3、圖過程提交及公布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提交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的規定-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交-提供必須資料,包括﹕™所關乎的事項™申述/進一步申述的性質™理由A號-就製圖過程提交及公布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續)公布安排-法例規定™每星期一次在兩份中文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通知-行政措施™在城規會秘書處、規劃處、民政事務處及鄉事委員會貼出通知™城規會網站A號-就製圖過程提交及公布申述/意見/進一步申述(續)公布安排(續)-公眾可在規劃署的資料查詢處查閱申述、意見及進一步申述,直至行政會議就草圖作出決定為止-除姓名外,私人資料不會供公眾查閱B號-公布

4、規劃申請及就申請提交意見須公布的申請第12A條Æ修訂圖則第16條Æ規劃許可第17條Æ覆核城規會根據第16條所作的決定公布安排-法定規定:報章通知或地盤通知-建議處理方法:報章通知及地盤通知除非™個案關乎廣闊的範圍或眾多建築物﹔™地點偏僻及公眾難於到達﹔™個案並非關乎指定地方﹔或™有關人士不允許張貼通知B號-公布規劃申請及就申請提交意見(續)公布安排(續)-地盤通知的大小™室內:A2™空地:A1™與全港有關/具重大地區意義:約33吋x60吋(路旁欄桿)-附加的行政措施™上載通知到城規會網頁™在城規會秘書處、規劃署、有關的民政事務處及鄉事委員會張貼

5、通知™送交通知到與申請地點界線相距100呎以內建築物的所有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處-申請會在規劃署的資料查詢處供公眾查閱,直至城規會作出決定-除申請人的姓名外,私人資料不會供公眾查閱B號-公布規劃申請及就申請提交意見(續)提交意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交,並包括必須資料-意見會在規劃署的資料查詢處供公眾查閱,直至城規會就申請作出決定為止-除「提意見人」的姓名外,私人資料不會供公眾查閱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現行土地擁有人」的釋義在提出申請的六個星期前已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為該申請所關乎的土地的擁有人。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

6、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續)規定就每一名「現行土地擁有人」,申請人必須完成﹕-「取得擁有人同意」的規定﹔或-「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的規定﹔或-「採取合理步驟」的規定同意/通知的有效期-須按每個個案的情况及申請人提出的理據而定-一般個案﹕一年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續)「採取合理步驟」的規定適用個案﹕™申請人因土地註冊處沒有有關資料/有關資料不足而無法聯絡擁有人﹔或™牽涉的擁有人人數眾多(即50人以上)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續)「採取合理步驟」的規定(續)可採取的步驟(a)向每名擁有人發出

7、要求同意書﹔或(b)(i)在兩份中文及一份英文報章刋登一次通知﹔及(ii)在申請地點上/附近的顯明位置貼出通知﹔或把通知送交有關的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互助委員會、管理處或鄉事委員會(如適用者)C號-就規劃申請取得擁有人的同意/向擁有人發給通知(續)可獲豁免報章通知的申請﹕-申請在現有建築物內申請在現有建築物內更更改用途改用途--申請申請臨臨時用途(申請地點時用途(申請地點不不足足11公頃)公頃)-申請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發展申請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發展必須採用必須採用(b)(ii)(b)(ii)所指明的所指明的兩兩種通知方式種

8、通知方式D號-就規劃申請提交進一步資料可能情况-若進一步資料構成「重大改變」,將不獲接受-若進一步資料不構成「重大改變」﹕™將獲接受,並公布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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