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情况的说明0801_公共行政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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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订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有关情况的说明根据中国保监会商业车险改革的总体安排,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修订小组(以下简称“条款组”),在2012版商业车险条款的基础上,对条款保障范围、结构体例、规范表述、配套单证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修订过程中,条款组多次组织召开集中会议,对阶段性工作成果在条款组组成公司范围内征求意见三次,对条款、单证、免责事项说明书等内容进行不断修订、完善。现将条款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目标和原则前期,协会组织力量制订了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并于2

2、012年3月14日向社会发布(以下简称“2012版示范条款”)。该条款着重解决“高保低赔”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但尚未在业务实践中使用。条款组紧紧围绕本次修订目标和原则,在2012版示范条款基础上,对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本次条款修订的目标,一是更好地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解决司法审判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解决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上述目标要求,条款修改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保险法》规定,积极落实《保险法》1要求;二是合理性原则。坚持条

3、款内容符合社会公众合理预期和我国保险行业实际;三是通俗性原则。坚持推进条款通俗化,减少社会公众在条款理解方面的困难。二、主要修订情况本次条款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对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二是编写了免责事项说明书,增加了需要投保人手书确认的内容;三是优化单证体系,修订了投保单、保险单行业范本,并设计了方便消费者随身携带的保险凭证。(一)条款修订情况1、扩大了保障范围2012版示范条款三者险中,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免责范围,这些家庭成员在事故中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

4、予赔偿。实践中,该免责条款受到了社会大众、消费者普遍质疑,引发诸多保险合同纠纷,严重危害了行业形象。此次条款修订过程中,考虑到家庭成员也存在财产不混同的情况,并且驾驶机动车故意造成家庭成员伤亡是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法律制裁,因此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责任约定,增加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更加体现对人生命价值的尊重,也更加符合社会公众需求和我国保险行业实际。22、理顺了条款体例一是进一步明确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关系

5、,减少司法审判中的争议。实践中广泛存在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适用关系的误解,部分公众认为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事项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在条款总则部分、责任免除部分分别对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关系作进一步明确约定,强调保险人承保风险的范围,即“对保险责任范围内,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二是对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内容进行了分类编排。在车损险等四个主险的保险责任部分,对并行排列的责任免除项目按照保险人绝对不保、保险人通过附加险

6、可以承保等情形加以区分排序,并单独增设“免赔率与免赔额”模块。修改后,条款体例更加清晰,结构更加合理,不仅便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理解相关条款内容,减少保险消费者因对保险条款理解不当造成的纠纷,也能够进一步减少司法审判中的争议,解决司法审判实践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3、修改了条款文字一是对条款名称进行了修改。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修改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体现了该条款旨在为消费者提供一般性、综合性保障,为行业开发保障内容更全面的“一3切险”,或保障内容更基础的“基本险

7、”行业示范条款的预留了空间。二是对条款内容的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比如,将“合法驾驶人”修改为“驾驶人”,是因为责任免除部分已经包含驾驶人非法驾驶情形,出于精简文字表述的需要做出更改。再如,第八条中将“逃离事故现场”修改为“离开事故现场”,避免了实践中因难以对“逃逸”主观心理状态进行证明而产生的理赔纠纷。再有,第二十六条对“超出…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改为“超出…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费用部分”,避免了理赔实务中对费用计算标准可能产生的争议。三是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按照《合同法》、《仲裁法》的

8、有关规定进行修改。2012版示范条款表述方式可能让消费者产生“仲裁优先”的印象,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争议解决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修改后的表述将争议解决的两种方式平行排列,保证了消费者自由选择争议处理方式的合法权利。(二)附加文件修订情况1、编写了免责事项说明书,落实保险法相关要求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人应履行免责事项明确说明义务;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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