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9400203
大小:15.00 KB
页数:1页
时间:2020-02-29
《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方式.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方式(1)结果性目标的方式,即明确告诉人们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所采用的行为动词要求明确、可测量、可评价。这种方式指向可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领域,如“能在校园里找到医务室的位置”、“能在地图上识别不同的地形”、“举例说明支持某一观点的证据或事实”、“说出自己喜欢或不喜欢的音乐作品”等。(2)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的方式,即描述学生自己的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往往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这种方式指向无需结果化的或难以结果化的课程目标,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与态度”领域,如“阅读自己喜欢的作
2、品,收藏自己喜欢的书籍资料”等。2.教学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⑴要素。一般认为,行为目标陈述的基本要素有四个:①行为主体、②行为动词、③行为条件、④表现程度。如“在与同学的交往中(条件),学生(主体)能复述(行为动词)他人的主要观点(表现程度)”。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省略了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⑵行为主体——应是学生,而不是教师。由于教学目标的检验是评价学生的结果有没有达到,而不是评价教师有没有完成某一项工作,因此,教学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陈述行为结果的典型特征,行
3、为的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能以教师为目标的行为主体。这与原先“教学目的”的陈述方式是不同的,以往我们习惯采用“使学生……”、“提高学生……”、“培养学生……”等方式都是不符合陈述要求的。尽管有时行为主体“学生”两字没有出现,但也必须是隐含着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