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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1
《乡镇机关干部最新请销假制度.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乡镇机关干部最新请销假制度一、请销假流程1、机关干部职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必须注明原因(除隐私外)。请假实行登记审批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同志请假须先由工作交接人签字,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审签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机关领导审批。同志请假1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批;2—3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签后,报镇长审批;4—7天的,由主持机关工作的领导审签、镇长、书记审批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7天以上的,由镇长、书记签署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领导请假1—3天的,由镇长、党委书记审
2、批;4—7天的,由镇长、党委书记审批,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7天以上,由镇长、镇党委书记签署意见,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2、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汇总存查。假满后要主动到主管机关领导处和办公室销假。如需延长时间,另行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经主要领导同意,事后及时补办手续,未履行补办手续的,仍视为旷工。二、请休假相关规定1、每月因事累计请假一天者,不扣发工资;请假两天及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30元。无故旷工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每月旷工两天及以上者,停职检查,停
3、职检查期间停发本人停职期间工资(以本人实际工资计算)。因病请假者,须持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进行请假。病假超过一周者报上级部门审批,按规定发放工资。婚、丧、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2、因公开会、学习或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工作,须持上级通知,电话记录或主管领导安排,经主持机关领导同意后在办公室登记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干部、职工个人因学习、考试需请假的,凭学习通知或准考证请假,不扣工资(理论学习、学历进修、就业培训、考试录用)。3、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除特定假外,每名同志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0天。全年累
4、计请假达30天者,不享受年终综合奖金,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30天的,按规定予以辞退。4、中心工作进行阶段,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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