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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校长(书记)、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教发〔2010〕103号关于印发《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销假制度》、《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制度》、《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通讯联络、值班带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各乡镇教委,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的管理规定》(海党办[2008]71号)、《海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海党办[2008]97号、海党办[2008]141号)、《关于严肃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海党办[2010]1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销假制度》、《海原县教
2、育体育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制度》、《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通讯联络、值班带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经局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学校、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严肃工作纪律、促进作风转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层层宣传发动,切实抓好落实,做到令行禁止。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切实抓好落实。教体局要就工作纪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第1次违反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向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第2次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第3次
3、进行诫勉谈话;每年违规达5次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必要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对违反本规定的,每违反1次在年终考核中减0.1分,并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相挂钩。附件:1、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销假制度2、海原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3、海原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制度4、海原县教育体育局通讯联络、值班带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5、海原县校(园)长、机关干部请销假登记表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五日主题词:教育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海原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
4、印发附件1:海原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请销假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教委专职副主任,县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以下简称“校(园)长”)。二、因病请假程序1、校(园)长因疾病(因公致残或患职业病者除外)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2、校(园)长请假在15天以内(含15天)的,持请假条由局长批示。15天以上病假,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检验单据和病例,填写《海原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病假医疗诊断确认通知单》,经县医疗鉴定委员会聘请专家鉴定确认后方可休假,
5、并报局人事股备案。三、因事请假程序1、校(园)长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可以请事假。2、校(园)长请事假,应由本人在事前持请假条由局长批示,经同意后方可离校。四、因公请假程序1、校(园)长因开会、学习培训、考察观摩、洽谈项目等外出(指离开海原县辖区,下同),可以请公假。2、校(园)长因公外出,必须持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事前由局长批示,经同意后方可离校。五、惩戒办法1、校(园)长未按规定请假,第1次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第2次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第3次进行诫勉谈话。2、虽履行请假手续但在休假期间另谋它职的视为违纪,休假人从休假之日起停发工资,并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
6、批评。3、未请假擅自离岗(包括假期已满未按规定续假的、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连续超过2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除年终考核不定等次,扣发1个月工资和年终奖励工资(校长津贴)外,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解聘。未请假擅自离岗(包括假期已满未按规定续假的、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予以辞退。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4、病假1个月以上的,不能享受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病假3-6个月(含6个月)、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扣发本人工资的10%。病假6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
7、从第七个月起扣发本人工资的30%,工作年限满10年的从第七个月起扣发本人工资的20%。5、每月无故离岗累计15次的,进行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奖金;全年累计超过30次的,年终考核列入基本合格等次,扣发校长津贴、年终奖励工资且不予晋升工资。6、因擅自外出或联络不畅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按有关纪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六、其它事宜1、县委、政府和教体局组织的重大会议和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必须向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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