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419201
大小:76.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6-03
《贷款五项新规定-冀信联字〔2012〕5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通知)冀信联字〔2012〕58号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经济赔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联社各办事处、市联社,各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经济赔偿暂行办法》已经省联社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各县级行社对不良贷款责任人落实贷款损失经济赔偿处理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联社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13-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损失经济赔偿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切实落实责任清收及追究措
2、施,促进合规经营,提高贷款质量,减少贷款损失,根据省联社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不良贷款损失赔偿是指对责任不良贷款责任人受开除以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之外其他处理的,尚未进行经济赔偿只能转为岗位清收或进行核销、置换以及债权转让时,根据贷款损失情况而给予相关责任人全额或按一定比例赔偿的经济处罚方式。赔偿贷款损失后,责任人责任终止。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2005年7月1日后新发放形成的责任不良贷款。职工自贷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不受形成时间限制。第二章 赔偿标准第四条 -13-责任人赔偿贷款损失的,其最低赔偿金额应按贷款损失本金对应的相应赔偿比例,实行分段超额累进
3、计算。1笔贷款涉及多个责任人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结果确定责任人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一)累计损失5万元(含)以下的,按损失金额的100%进行赔偿,责任人须在1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到位。(二)累计损失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赔偿。责任人可一次性赔偿,也可在12个月内分期赔偿。(三)累计损失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含)的部分,按损失金额的40%进行赔偿。责任人可一次性赔偿,也可在18个月内分期赔偿。(四)累计损失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损失金额的30%进行赔偿。责任人可一次性赔偿,也可在24个月内分期赔偿。(五)累计损失超过
4、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损失金额的20%进行赔偿。责任人可一次性赔偿,也可在30个月内分期赔偿。(六)累计损失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赔偿。责任人可一次性赔偿,也可在36个月内分期赔偿。第五条 累计损失超过500万元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联社相关制度规定,原则上直接给予责任人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第六条 责任人分期赔偿的,要与县级行社签订分期赔偿协议,不签订分期赔偿协议或到期赔偿不到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联社相关制度规定,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或开除处
5、分。分期赔偿期间,责任人的责任暂时中止,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工资但不予发放;赔偿期限到期赔偿款项落实到位的,责任人责任终止,计提的工资予以补发。第七条 符合赔偿贷款损失条件的相关责任人采取分期赔偿的,其赔偿期最后到期日应不晚于责任人法定退休期前6个月,但赔偿期限原则上应为6个月的整数倍。第八条 农村信用社员工自贷或担保贷款形成损失的,员工也是不良贷款责任人,责任人赔偿贷款损失时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必须全额赔偿。责任人进行分期赔偿的,赔偿期限可根据损失金额对应本办法第4条及第7条规定执行。第三章经济赔偿管理第九条不良贷款责任人赔偿贷款损失的,由县级行社不良贷款责任认
6、定委员会提出赔偿处理意见,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或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相关处理手续,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会计部门根据处理意见分别监督签订相关协议及进行账务处理。第十条 县级行社对不良贷款责任人赔偿款-13-项应设专户管理,用于归还相应不良贷款。赔偿款项转入专户后,应最迟于3个工作日内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债权(部分)转让协议》(附件1),等额转让不良贷款债权本金,贷款合同、借据等资料复印件可作为协议附件一并提供给相关责任人。责任人分期赔偿贷款损失的,县级行社应按照每期赔偿金额分别与其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第十一条 县级行社与不良贷款赔偿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应最迟于下个工
7、作日前将责任人赔偿款通过转账归还相应贷款本金。归还贷款时,贷款结算网点在相应收贷凭证上须加注“XXX归还受让贷款(本金)XXX元”字样,并将债权转让协议等资料复印件作为入账凭证的附件,按照相关会计核算制度办理入账手续。归还贷款后,贷款结算网点应将收贷凭证回单交与不良贷款赔偿人,对内作为个人赔偿贷款损失证明,对外相关赔偿人员可凭收贷凭证回单及债权转让协议向借款人追要相应款项。第十二条 不良贷款责任人赔偿款项归还贷款后,县级行社应填写《债权(部分)转让通知书》(附件2),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有担保人的一并通知担保人。第十三条 不良贷款赔偿处理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