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登记发证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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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房登记发证指导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丁•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及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房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人、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维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财产权为出发点,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主线,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

2、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产权处置机制,开创我市农村改革和发展新局面。二、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确定土地所冇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基本原则1•依法登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和房屋登记种类、程序、要件、范用办理土地和农房登记。2•依申请登记。土地和农房登记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登记土地和房屋权属。3.先行试点。选择条件

3、具备的两个村作为开展土地和农房登记工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4•明晰产权。登记发证的每宗土地和房屋,必须做到界址清楚、Ifli积准确、权屈來源合法。5•沿用性。农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已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的,只进行复核,凡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不再重新发证。三、工作日标任务、范围和程序(-)工作目标任务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工作在部分已经登记发证基础上,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依据第二次调查部分成果,完成全市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城乡地政房政统一管理。具体工作任务如下:1.对以前未屮请土地、房屋登记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初始登记;2•对以前申请登记发证原权属

4、、界址、利用状况等发生变化的集体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变更登记;3•通过调查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调解、确权,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纠纷。(-)工作范围全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属本次登记发证范围。具体包括:1•村集体所有土地;2•镇集体所有土地;3.乡镇企业和村民依法使用的集体土地及依法建设的房屋;4.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依法使用的集体土地及依法建成的房屋。(三)登记程序1.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房屋所冇者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登记申请,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提交登记申请书和各类登记要件。2•受理各

5、镇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受理窗口,土地、房屋登记人员在窗口接受申请材料。3•权属审核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屮请人屮报的资料依法并按规定对土地权属、面积、地类、用途、房屋面积等逐项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和房屋予以公告(必要时),公告期满,当事人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无异议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进行注册登记。3.注册登记颁发证书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土地和房屋屮请登记的审核结果分别记载于土地登记簿、房屋登记簿,并依据登记簿的相关内容分别填写土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向权利人颁发。四、工作时间和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完成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为:2011

6、年12月底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冇权发证工作,2012年6月底完成村民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和农房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2012年12月底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步骤为:1、准备阶段。一是做好试点。市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每阶段工作开展时,要选择两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二是做好人员培训。农村集体上地和房屋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阶段工作开展前对登记上岗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培训。2、工作实施阶段。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

7、公室组织每阶段工作全面开展。各镇、街道在辖区内发布登记发证通告、接受申请材料、审核发证。3、检查验收阶段。每阶段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后,在我市口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省、市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和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房产、财政、农委、司法、民政、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I办调处理登记发证中的重大问题。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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