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

ID:46518613

大小:49.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11-24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_第1页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_第2页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_第3页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_第4页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权责任法教学(马栩生)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期刊名称】《北方法学》对债权不可侵性独立地位的理论思考【作者】王春梅【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分类】债权【屮文关键词】债的相对性,债权不可侵性,相对权,侵害债权【英文关键词Jrelativityofobligation;inviolabilityofIusadrem;relativeright;violateIusadrem【文章编码】1673-8330(2007)05-0064-07【文献标识码】A【期刊年份】2007年【期号】5【页码】64【摘要】债的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的基石,整个私法体系都是在此基础上构建的。传统

2、理论基于相对性原则而否认第三人侵害债权之可能。后世虽然背弃此观点,但一般将债权不可侵性作为相对性原则的例外。债权具有不可侵性是债权的固有属性,不是相对性原则的突破,也不是债的效力扩张的结果。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债权不可侵性Z独立原则地位。同时,债权的不公开性要求严格侵害债权责任的主观构成,以实现白由与权利保护的利益衡量。【英文摘要】Theprincipleofrelativityofobligationisthecornerstoneofclassicalcontractlawsonwhichthewholesyste

3、mofprivatelawsareestablished.Traditionaltheoriesdenythepossibilitythatathirdpartyvio-latesIusadrembasedontheprincipleofrelativityofobligation.Thetheoriesoflaterageshaveabandonedthisviewpoint,butgenerallyregardedinviolabilityoflusadremasanexceptiontorelativityofobl

4、igation.In-violabilityofIusadremisneitherabreakthroughintheprincipleofrelativityofobligationnortheresultofex-pansionofeffectofobligationbutinherentnatureofIusadrem.ThecomingcivillawcodeinourcountryshouldestablishthepositionofinviolabilityofIusadremasaindependentpr

5、inciple.Atthesametime,theclosed-doornatureofIusadremrequiresthatthesubjectiveelementstoconstitutetheliabilitiesforviolatingIusadremarestrictinordertobringabouttheinterestbalanceinprotectionoffreedomandrights.【全文】【法宝引证码】CLLA.il29867承认债权具有不可侵性,这在当今各国立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己是不争的

6、事实,但这一理论的形成却是近世Z事,并且一直与债的相对性原则相伴随。相对性原则作为古典契约法体系构建的第一块基石和整个私法体系的基础,[1]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严格地贯彻并遵守着,由此形成债权不具有不可侵性的认识,当然也否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可能。但严格固守相対性原则,导致了不公平的结果。因而,近世各国立法出于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大多对相对性原则进行了限制,出现了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或者称为债的效力的扩张。债权不能成为侵权客体的观点rti此遭到历史的背弃,现代各国己经基本承认债权不可侵性理论。但是,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多将不

7、可侵性作为对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和债的效力扩张的表现来对待。这种认识必然将债权不可侵性从属于或依附于相对性。我们不能也不应否定相对性原则的历史功用,并且应当一如既往地遵循相对性原则,但债权不可侵性有其独立的原则地位,而不应当仅仅是相对性的例外。一、引言债的相对性是大陆法系的一项基本理论,英美法系只有合同法而没有债的概念,与Z相对地形成了合同相对性理论。虽然债与合同的范围不尽一致,但合同是大陆法中债的主要部分,债的相对性也主要体现为合同的相对性。因此,即便在属于大陆法系的我国民法理论中也往往采用合同相对性的称谓,或者二者交替使用

8、。依照相对性原则,合同仅在缔约双方Z间发生法律效力,即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亨有权利、承担义务;合同对其以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相对性原则使合同权利义务限制于当事人之间,也将合同责任限制在当事人之间。第三人既不能享有合同权利,也不能依合同使之负担义务,进而承担责任。这一方面体现了债权相对权的性质,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