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

ID:46504290

大小:57.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11-24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_第1页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_第2页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_第3页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_第4页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_第5页
资源描述: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与不足_梁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少不足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关键词:侵权责任;-•般条款;理论制度内容提要:我们过去的侵权法教科书,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人陆法系民法立法关于侵权法的规定也是如此,就一个“二分结构”: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人陆法系传统的侵权法结构体系,非常简单,非常肓.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木法抛弃了教科书式、传统的侵权法结构体系,新创了i个远比传统结构体系复杂得多的多层逻辑结构体系。侵权责任法难道就没有缺点?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法律也是如此

2、。侵权责任法,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内容是进步的,立法技术是先进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也有其不足。首先是有些概念不准确。例如,第37条中的“公共场所”概念就不妥。本条适用范围“宾馆、商场、银行、年站、娱乐场所等”,根本不是“公共场所”,而是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经营场所”。再如,采用“侵权人”、“被侵权人”这对概念,取代侵权法专丿kl的“加害人”、“受害人”概念,也不见得科学。还有,第十一章章名“物件损害责任”也欠准确,“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均不能称为“物件”。我国迄今未制定民法典。市居于

3、基本法地位的现行民法通则(1986),统率物权法(2007)、合同法(1999)、婚姻法(1980.2001修改)、收养法(1991)、继承法(1985)和侵权责任法(2009)等民事单行法,构成现行民事立法体系。现行民法通则,不是民法典的总则,它不仅规定民法总则的内容(第1、2、3、4、7章),还规定有民法分则的内容(第5、6章)及国际私法的内容(笫8章)。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是以民法通则笫6章民事责任的笫1节“一般规定”、第3节“侵权的民事责任”、笫4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为基础,总结民法通

4、则实施以来的裁判实践经验和民法理论研究成果,并广泛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来谈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成就,然后再谈它的不足。-、立法创新: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系按照般解释学,要理解事物的局部必须理解事物整体,而耍理解事物整体又必须理解事物的局部。这就是所谓“解释学循环”。我们解释法律,同样冇所谓“解释学循环”:要止确理解法律的某个用语、条文或制度,必须以对整个法律休系的理解为前捉;而离开对法律的川语、条文和制度的理解,则又不可能理解整个法律体系。按照体系解釋方法,要正确解释某个

5、法律条文,须正确把握该条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及与其他法律条文Z间的逻辑关系。因此,我们的法官婆止确理解、解释、适用侵权责任法某个条文和制度,必须正确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系。侵权责任法仅冇92个条文,其规模当然不能与冇428条的合同法相比。但我们绝对不能因为侵权责任法条文少,就谋认为其逻辑结构体系简单。实际上,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体系,要比合同法复杂得多。合同法条文虽多,基本上就是一个“总分”(总则、分则)结构,总则部分从合同订立(第2章)到违约责任(笫7章)属于递进关系,分

6、则部分(笫9章至笫23章)属于并立关系,英逻辑结构体系相对简单。而侵权责任法是一个多层次的、多重的、复杂的逻辑结构体系。不理解掌握侵权责任法的整个逻辑结构体系,就不可能正确理解侵权责任法。如果置本法的逻辑结构体系于不顾,抓着单个条文进行解释,就不可能正确理解、解释、适用该条文。我们过去的位权法教科书,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人陆法系民法立法关于侵权法的规定也是如此,就一个“二分结构”: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这是大陆法系传统的侵权法结构体系,非常简单,非常直观。特别值得注意

7、的是,本法抛弃了教科书式、传统的侵权法结构体系,新创了一个远比传统结构体系复杂得多的多层逻辑结构体系。当我们解释适用侵权责任法时,就不要动再使用“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这一对概念。下面分析侵权责任法的逻辑结构:(一)第一个层次:“一般条款+特别规则”第一个层次的逻辑结构,亦即本法最基本的逻辑结构,是“一般条款+特别规则”。其标志性的条文,是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张新宝教授和杨立新教授称之为“一•般条款”。所谓“一般条款”,既不同于具体的法律规则,也不同于一

8、般的法律原则,而是对侵权责任请求权基础的髙度概括规定。木法第二条以下的全部内容,都是对一般条款的具体化和补充,相对于第二条一般条款而言,第二条以下的全部内容都属于“特別规则”。(二)第二个层次:“总分(总则、分则)结构本法第二个层次的逻辑结构,亦即本法所谓“特別规则”的逻辑结构,是一个“总分(总则、分则)结构”。笫1章至笫三章属于“总则”,笫4章至笫11章属于“分则”。这个“总分(总则、分则)结构”,就是本法第二个层次的逻辑结构。其中,“总则”三章,主耍是关于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方式、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