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

ID:46473101

大小:72.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4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_第1页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_第2页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_第3页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_第4页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探讨与研究浅析反诉提起的条件刘志惠一、反诉的概念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相对方,向法院提起的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诉讼制度,然而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屮规定的非常少,仅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条、59条、126条、129条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岀反诉,笫三人提出与木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理论界对反诉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分歧很大,司

2、法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统一操作程序,没有统一•标准,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民事主体Z间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交义重叠现象日趋普遍,彼此有关联的诉讼也随Z增多,这样就对反诉制度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二、反诉的特点反诉与一般的诉讼和比,反诉具冇以下几个特征:(一)反诉提起时间具有特定性反诉是以木诉的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认为反诉的提起应在木诉的提出后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捉起,这样便于法院对木诉与反诉合并审理,节省诉讼资源,提高办樂效率。(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木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的捉起,木诉的案外人都不能对木诉的当事人捉起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对本诉的案外人也不能提起反诉。(三)

3、反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相对于本诉来说,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反诉的诉讼请求不因本诉的诉讼请求改变而改变,同时反诉也不因木诉的撤冋而终止,木诉撤诉后,反诉依旧可以继续审理,反诉有自己的诉的构成,此种构成具冇独立性。(四)反诉的与木诉具有牵连性反诉与本诉在诉讼主体、诉的标的、诉的理由等方而具有牵连性。(五)反诉冃的的对抗性反诉的诉讼请求是针对本诉的诉讼请求提起的,LI的在于抵消和排斥木诉的诉讼请求,以使自己胜诉,已达到保护白己合法权益的目的。三、反诉提起的条件反诉是诉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诉的捉起不仅要具备诉的一般耍件外,还耍具备捉起反诉的特殊要件。(-)反诉捉起的一般耍件1.我国民事诉讼法

4、第108条规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木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提起反诉首先耍具备提起诉讼的一般要件。2.反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不能认为木诉在诉讼时效之内,反诉也自然在诉讼时效之内,本诉超过诉讼时效,反诉不一定就超过诉讼时效。反诉作为独立的诉,应该符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2]。(二)反诉提起的特殊条件1.反诉提起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只能是本诉的原告,如果本诉被告针对案外第三人提起诉讼或者案外第三人针对本诉原告的提起的诉讼

5、,都是与本诉无关的独立诉讼,都不能称为反诉。至于反诉提起对象是不是包括木诉屮有独立请求的笫三人?理论解一些学者将其列为反诉提起对彖,我认为独立第三人不应成为反诉提起的对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其提起诉讼是依据其冇独立请求权向原、被告双方捉起的,不同于木诉被告向木诉原告捉起的反诉,冇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提起的诉讼只能是一个独立的诉讼,不能将其称为反诉。2.反诉与木诉具有牵连性关于反诉与本诉的牵连性,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一般认为,反诉与本诉的牵连性表现为: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或攻击防御方法)是棊于同一实体法律关

6、系或同一案件事实、本诉与反诉的诉讼请求互不相容但属于同一冃的、诉讼请求属于同一种类可以互和抵消等。(1)反诉与本诉是否应具有牵连性,我国理论届对此没有一致的看法,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反诉的关联性也没有提及,有的学者否认反诉应当与本诉具有关联性。我认为,如果不耍求反诉与木诉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将会使反诉的范I韦I限定的过于宽泛,很容易导致当事人滥用诉权,捉起一些与本诉无关的诉讼作为反诉,以对抗对方的诉讼请求,拖延木诉的诉讼时间。故应当将反诉与本诉的具有牵连关系作为反诉提起的一个条件。反诉与本诉的牵连关系如何认定,反诉和本诉的牵连关系有狭义联系说和广义联系说两种观点。狭义联系说认为,反

7、诉和木诉的牵连关系主要指事实和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人多数学者持狭义说。事实上的牵连关系是指反诉的诉讼请求和木诉是基于同一事实依据而捉出;法律上的牵连关系是指木诉和反诉的提岀有法律上的牵连。广义联系说认为,对于反诉和本诉Z间所必须具有的牵连性,显然应从提起反诉是否可能对本诉请求的抵消、吞并或排斥这方面去把握,即应从提起反诉的客观效果进行甄别,而不能机械地理解并一味地追求二者之间必须具冇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广义联系说还把反诉与木诉联系的表现形式分为四种:一、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