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提起地条件(定)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

ID:34285527

大小:3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3-04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_第1页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_第2页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_第3页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_第4页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反诉提起地条件(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实用标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小论文浅议离婚诉讼中的反诉老师:吴杰学生:李强学号:20070301800838班级:2007级法律硕士(1)班科目:民诉法二○○七年十二月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浅议离婚诉讼中的反诉李强2007级法律硕士(1)班学号20070301800838[摘要]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本诉被告的无过错方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请求,同时及于本诉案外人,法院应当作为反诉受理。此类案件中,反诉并不具有抵消、吞并、排斥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效能。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将反诉被告当事人的范围扩大到本诉的案外

2、人(第三者)。[关键词]离婚诉讼本诉反诉当前,离婚诉讼与日增多,由此引发的各类反诉也层出不穷。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遇到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在此类诉讼案件中,法院如何正确处理被告提出的反诉,对于促进纠纷一次性解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有这样一则案例:王某与周某结婚五年,后来,周某长期与蔡某同居,周某提出离婚,王某考虑到家中两个小孩,离婚对子女成长不利,不愿离婚。于是,周某到B县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周某以夫妻两人感情完全破裂,不可能和好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王某非常气愤,在法院判决前,王某以蔡某与周

3、某勾搭成奸败坏善良风俗、破坏家庭生活、造成夫妻离婚、造成严重心灵创伤为由,要求法院在判决周、王二人离婚的同时,判决周某向自己支付精神损失费30万元,蔡某向自己支付精神损失费20万元。B县法院以王某的反请求不构成反诉为由,驳回王某的反诉,告知她可以另行起诉。精彩文档实用标准我认为,法院的处理不妥。一方面,王某的请求有实体法的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导致离婚,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本案中,周某与蔡某非法同居,直接导致周、王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周

4、某与蔡某确有过错;王某依法要求二人给予婚姻损害的赔偿,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从民事诉讼程序的角度分析,王某的反请求,不违反诉讼法关于诉讼时效、管辖权等规定,符合反诉的基本要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诉被告的这一请求,并在处理离婚纠纷的过程中,一并解决王某向周某、蔡某提出的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在离婚诉讼中,作为本诉被告的无过错方提出婚姻损害赔偿的反请求,同时及于本诉案外人,法院应当作为反诉受理。此时,本诉被告提出的反诉,并不能抵消、吞并、排斥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了维护本诉被告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将反诉被告当事人的范围扩大到本

5、诉的第三人和本诉的案外人。此类反诉与人们通常所讲的反诉有明显的区别,本案中王某的请求是否构成反诉,出现较大分歧,是可以想象的。在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与日俱增的情况下,探讨其中反诉的相关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反诉的一般概念和特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与本诉有牵连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独立的反请求。通说认为,反诉的本质属性是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所提出的独立之诉,从而将反诉的被告只局限为本诉原告。由反诉的一般概念,人们通常认为反诉具有如下特征:诉讼主体的特定性和双重性

6、;诉讼内容的独立性和牵连性;反诉目的的对抗性。精彩文档实用标准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反诉与本诉也可能没有事实或法律上的牵连性,不少反诉并不必然对本诉有对抗性,而反诉被告更可能扩大到本诉的第三人甚至案外人。这些例外的情形,在离婚诉讼的反诉中表现得更明显。本文所讨论的这则案例,可能更突出地反映了目前通说的反诉特征的局限性。对于离婚诉讼中提出的婚姻损害赔偿的反诉,这些特征不完全具有普遍性。我甚至认为,身份关系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本诉被告,基于身份关系变更、解除造成精神损害赔偿,提出赔偿请求,都不具有目前大家公认的一般反诉的特征。反诉被

7、告是否只局限于本诉原告我国法律关于反诉制度的规定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相同,要求反诉的原告须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须是本诉的原告。这种规定排除了本诉的第三人或案外人作为反诉的被告,此规定不仅与国外的司法实践有差距,而且有悖于相关民诉理论。我国诉讼法学者邵明和房保国在研究反诉制度时提出:反诉可以扩大诉讼当事人的范围,即,本诉的第三人、本诉的案外人都可作为反诉的被告。我认同此观点。英国法律规定,被告如果认为不但需要对原告而且需要对其他人提出反请求,那么他就其反请求可以引进附加被告。在美国民事诉讼中,共同原告之间或者共同被告之间可以

8、提起本诉(交叉请求)和反诉。美国联邦地区民事诉讼规则第13条h款规定,非本诉当事人的人可按该规则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成为反诉的当事人。适当扩大反诉的当事人,在我国诉讼法理论界的认识也愈来愈趋向一致。精彩文档实用标准从司法实践看,特别是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作为本诉被告提出反诉时,通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