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基本假定对确定审计人员责任和当前审计工作的指导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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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基本假定对确定审计人员责任和当前审计工作的指导意义内容提要:本文将以实例分析,引申审计基本假定的概念和内容,论述当前审计人员职业责任的重要性,并运用审计假定确定审计人员在揭露欺诈舞弊方面的具体责任,揭示审计基本假定在我国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工作实践中的重大意义。一、审计基本假定的主要内容某厂是经市审计局和社会审计组织多次审计的单位。经审计局建议,该厂成立了审计科。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科开展对原始凭证发票的大量复核、验证工作,发现该厂供应科采购员彭某,在一年余实践内,同供货方勾结,在发票上采取“抽屉子”(

2、即报销联同其他联不一致)、加价等分成手段,贪污7.50万余元。在这种情况下,以前审计过该厂的审计人员没有发现彭某的贪污行为是否算玩忽职守或工作失职?这就涉及到审计的基本假定问题。审计同会计一样,是以一定的假设作为前提,依据一定的原则标准即公认准则而提供信息和报告的,这个假设就是审计的基本假定,它是对审计工作及其所涉及方面所作的合乎逻辑的假设说明。审计基本假定是从审计实践中抽象出来的,相对于审计准则而言,它是更基础和更本质的东西。审计基本假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种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都有验证可能;2.审计人员

3、与企业经营者之间没有不可避免的厉害冲突,他或他们提出客观意见而检查财务资料时,完全以审计人的资格进行;3•被审企业单位的领导阶层是诚实可靠的,不会蓄意地欺骗审计人员,为检查而提供的各种财务报表和其他情报,没有被当事人串通作弊的情况;4.被审企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大大减少了职工贪污舞弊的现象;5•被审企业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可以使财务报表正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6.审计人员应承担与其职业地位相称的职业义务。上述审计基本假定第2条是对审计人员提出的要求;第1条和第3、4、5条是指审计对象所应具备

4、的条件;第6条指出了审计人员负有一定的职业责任义务。尽管目前西方对审计的基本假定有争论,特别是对上述基本假定第3、4条所涉及的审计目标是否主要检查欺诈舞弊,以及审计人员对未揭发出的欺诈舞弊行为是否负责的问题,意见至今未得到完全统一,但“自从财务报表的重大谎报影响表达公正性以来,错误和攀诬将作为审计人员履行测试的一般责任来检查”,已成为审计三大发展趋势之一。二、审计实践中解决审计基本假定问题的迫切性在我国的审计学原理或概论中,却对审计基本假定避而不提,除了对审计人员所应具备的独立性和职业要求有充分的阐述外,对

5、审计对象的要求和审计人员的责任及其关系却没有加以任何说明。在理论上我们回避了对审计对象的要求及其与审计人员责任的关系,但正如本文开首所举实例说明审计实践中是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而且很迫切:1•法律条规上确定了我国审计人员有着不可避免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

6、忽职守或者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

7、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对委托人有前款所列行为,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九条:“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

8、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审计人员履行应有责任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各种所有制和经济实体之间,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必然产生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必须建立在互相信任、遵守章程、信守契约合同、符合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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