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课率检查管理规定(试行)

到课率检查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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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到课率检查管理规定(试行)为准确了解我校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水平,同时为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及辅导员考核提供真实、科学的参考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到课率统计方式到课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X100%注:应到人数每学期初由学工处进行核定;若中途有学生提前实习、退学、休学等情况导致人数变动的,各院(系)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学工处备案。二、到课率等级评定(一)本科班级^级年八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大一95%以上(含95%)90%以上(含90%)85%以上(含85%)8

2、5%以下大二95%以上(含95%)90%以上(含90%)85%以上(含85%)85%以下大三90%以上(含90%)85%以上(含85%)75%以上(含75%)75%以下大四85%以上(含85%)80%以上(含80%)70%以上(含70%)70%以下(-)专科班级^级年八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大一95%以上(含95%)90%以上(含90%)80%以上(含80%)80%以下大二90%以上(含90%)85%以上(含85%)75%以上(含75%)75%以下大三85%以上(含85%)80%以上(含80%)70%以上(含70%)70

3、%以下三、到课率得分比核算(一)优秀、良好、合格、不达标分别计10分、8分、6分和0分。到课率低于50%视为不合格,计-1分。(二)到课率得分比计算公式到课率得分比=(优秀次数X10+良好次数X8+合格次数X6+不达标次数X0-不合格次数X1)/抽查次数X10四、检查方式及结果运用(一)学工处抽查1、学工处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天随机抽查,确保一周内覆盖所有院(系);每次检查完毕,工作人员填写《学工处到课率抽查表》并签字确认、归档。2、学工处对各院(系)到课情况抽查次数原则上不低于该院(系)行政班数量的20%。对于到课率长期

4、低下的院(系),学工处可开展集中检查。3、院(系)到课率得分比作为院(系)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其与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中到课率项分值的乘积即为院(系)到课率项得分。4、学工处定期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二)院(系)自查及结果运用1、院(系)组织辅导员、任课教师或学生干部每天对到课情况检查;每次检查完毕,检查人员(需2名以上)填写《到课率检查表》并签字确认、归档备查。院(系)将检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辅导员月考核。2、院(系)根据自查结果核算辅导员到课率得分比,得分比与辅导员月考核中到课率项30分的乘积即为辅导员到课率

5、项得分(得分比低于0时,该项计0分)。对于所带班级均为毕业班的辅导员,在毕业生课程结束后,该项得分取院(系)辅导员所得平均分。3、院(系)要认真做好检查结果的分析工作,针对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针对课堂教学效果不佳或教师、辅导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院(系)党政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4、学工处对院(系)自查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举报,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对院(系)及个人予以通报直至相关行政处分。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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