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_浅论经济法体系(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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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经济法体系摘要:济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屮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指导国内各项经济建设及改革开放策略的法律理论依据和政策基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研究是一项热点的社会问题,也是经济法寻求进步与发展的基本问题之一。木文简要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理念、根本价值取向、30年发展的基本经验进行论述。关键字:经济法基本价值根本价值取向正文: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第二次世界人战结束以后,经济法现象在枇界各国大量出现,经济法概念问题也成为经济法学界争执最多的问题。我国经济法概念受大陆法系国家徳国,H本以及苏联的影响,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定论。我国经济法概念的核心Z争,在于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A.否定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概念.B.肯定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概念。综合众家所长,目前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 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上述所谓的权威概念也并非是真正的权威,随着我国经济与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与改革,经济法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必然在不断地变化与调整,而无论是管理也好、协调、干预也罢,都不过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的一种描述,以之作为经济法的概念提出,总是略显单薄。关于此一点在我的论文中曾多有提及,请参看链接部分。而从经济法的木质看,经济法的概念应当归结为如下表述:经济法就是以社会为本位,通过国家、社会团体和市场将有限经济利益和稀缺经济资源合理地分配,以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独立部门法律体系。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利益和资源分配法”和“经济发展法”。而这三个本质属性从三个方面一起共同构建出了经济法的本质。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不可以机械地把三个本质属性割裂开来看待,甚至认为它们Z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或者主观地认为某一方面的属性可以高于或者主导另两方面,甚至代替另两方面。比如以经济法是经济发展法來否定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以经济法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來质疑其利益分配功能的正常实现,等等。二、经济法的基本价值I法的价值,是人与法律Z间的一种需耍与满足的特定关系。而法要满足人的需要,首先要有自己的功能和作用,这样才能体现出法的有用性,也才能体现出其价值。经济法的价值,指的是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所追求的口标。经济法基本价值足指经济法之于人类社会最根本之有用性,它在经济法体系中处于先导性、指引性、明示性之地位。所谓先导性是指经济法基本价值在经济法的建构、 完善、发展之过程中具有预先指导经济法充实、升华、创新之属性;所谓指引性范婉玲,浅论经济法基本价值,科学与财自,2011(6),第363页是指经济法基木价值在经济法的建构、完善、发展过程中具有指向地引领经济法重构、新生、前行之属性;所谓明示性是指经济法基木价值在经济法的建构、完善、发展过程屮具有明确示范经济法调适、更新、进步之属性。经济法所具备的先导性、指引性、明示性“三性”合一,即为经济法寒本价值对经济法的支撑和统领的基础作用。三、经济法基本价值反映的理念2经济法基本价值的研究基点在于经济法本身,经济法基本价值应反映经济法木身所具备的理念。首先,经济法基木价值应反映经济法“宏观”Z特性。经济法Z内在要求和宗旨,不容许任何有损社会利益和优良道徳的效益存在,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共道徳,秩序应当优先于局部或个别之利益。经济法自其产生之时起便以宏观性为其显要特点,这是由经济法所承担的任务所决定的。当资木上义社会由自由丰义向垄断丰义过渡之时,人们普遍奉行的口曲经济思想遭到挑战,在以传统经济观认为尚且“公平”的经济秩序之下出现了实质的经济不公平,进而导致了经济不效率,于是客观上产生了一•种必要:国家作为超脱的正义者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对经济秩序进行有序性调整;然而国家对经济秩序Z调整并不能像民法一样将触角伸到经济微观领域的每一个幷落,国家只能站在全局的高度对经济秩序进行宏观性规制,以至于在经济活动的具体细节上。经济活动参与者并没有改变具体行事方式。但国家的整体经济秩序却在国家的人手笔卜-有显著的调整,这便诞生了经济法。其次,经济法基本价值应反映经济法“平衡”之理念。经济社会之天然信念2徐孟洲,经济法理念和价值范畴探讨,社会科学,2011(1),第96页是利益最大化。由于“利益最大化”主体的分散性及标准的不一-性导致个体Z 间的利益抵消,进而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消减,此即利益追求无序性在经济领域体现出的经济效益互抵。经济法的应运而生。给上述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希望,经济法以“平衡器”的角色出现在经济社会中,以其特有的平衡理念调控经济,实现经济领域的"帕累托效率”。如何通过经济法的功用价值的实现,去保护和关丰体的利益,如何通过各类上体利益的均衡保护,去实现效率、公平、秩序等评判价值,都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经济法Z平衡理念是对人类经济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经济发展历史屮所出现的思想认识的扬弃,经济法基本价值理应体现平衡的理念。再次,经济法慕木价值应反映经济法“经济”之灵魂。经济法之诞生是基于国家调控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其发展是基于国家对经济现象认识规律的深化,其口标是实现经济运行的最优化,脱离经济而谈经济法,将如无木之木、无水之鱼而寸步难行。经济法在法体系中的调整任务涉及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其内容是经济性的,其价值亦重在经济性。经济法以“经济”为屮轴旋转,经济法处处洋溢着经济的浓郁气息,若说民法体现着客观上促进经济发展的口发性,经济法则体现着主观上追求经济发展的自觉性。四、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价值取向与价值日标是不同的,前者比后者具有更丰富的内涵。价值日标是指法律内在的价值内容,具有客观性和具体性;而价值取向则不仅体现了法律所欲实现的H标,而且还对这些H标进行取舍和排序,更加彰显其所欲追求的价值结构状态。由此,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法在规范和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所3曹平,中国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问题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2(2),第72页欲实现的价值状态,它不仅表明经济法所追求的理想冃标,而且体现了经济法对这些日标的选取和序列安排。而月.,在我国作为经济法价值之核心概念的经济法根木价值取向,与一般的价值取向所不同的是,它主要是指自经济法诞生之初便具有的,始终贯穿于经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整个过程,体现经济法基本立场、观点或终极追求H标的,反映经济法木质且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为经济法口身所特有的最基本、终极的价值追求。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代表着经济法最根本的、终极的价值追求,笔者认为,屮国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应当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它属于法的意识范畴,是 经济法实现其功能的意识指导和追求,统领着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其二,它代表着经济法的应然性,即表明经济法应当实现的理想状态,因此虽然它是一个意识的范畴,但是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不能凭空捏造,必须体现经济法所调整的客观社会经济关系的内容;其三,它足以成为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本质区別的标准之一。从不同法律部门的根本价值収向上來看,不同法律部门所基于的根本价值取向并不完全相同,这也成为区分不同部门法的重要标准。五、经济法30年发展基本经验°我国经济法发展的30年,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起得到快速发展的,它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一同经历了所有的波折和艰辛。但我国经济法与西方资木主义市场经济法的发展,走过的却是不同的甚至相反的道路,从两种经济法各自的发展历程中。可以探寻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我国经济法发展的基本经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和经济立法始终坚持从国情出发。高度重视区别东酋方的顾华详,改革开放以來我国经济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发展方向,武警学院学报2009(3),第11贝差异,突出中国特色。我国经济立法始终坚持以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容为己任,在摸索屮设计、制订和逐步完善有关金业组织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批经济法律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和吸收外国经验,择其对我国社会主义M场经济发展最有用、最有效的为我所用。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木法律制度保持了先进性与有效性。特别是与我国发展水平紧密相关的诸如金融衍生工具、期货交易等经济法律制度,都坚持口主设计,确保我国]ij场经济的科学发展与经济安全。胡锦涛总书记在屮共十七大报告屮指岀:“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卜-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 竞争新优势”。经济法的发展既坚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抓住牵动科学发展全局的主更方面、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积极完善;坚持既不与外国法制简单“对接”,也不简单“临摹”。更没有直接“移植”外国法制成杲,而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经济法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既科学吸收人类法制文明的优秀成果。又弘扬我国法治文明的智慧.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屮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经济法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证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乂好乂快地发展。参考文献:[1]范婉玲,浅论经济法基本价值,科学与财富,2011(6)[2]曹平,中国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问题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2(2)【3】顾华详,我国经济法30年发展的基本经验,现代经济探讨,2008(7)【4】顾华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发展方向,武警学院学报2009(3)【5】顾华详,我国经济法30年创新发展及未來应关注的觅点问题,江两财经大学学报,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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