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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2
《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承诺明示书为更好地落实企业主休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本企业承诺做好以下工作:—、在厂门处的显著位置设立企业名称标牌,并张贴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其副页的复制文本。二、印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供员工学习使用。三、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
2、查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训、消费者投诉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做好相关记录。保证具备相应的检验人员、检四、保证食品标签条例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一律在配料表中予以明示。产品名称使用添加剂名称限量标准五、在食品生产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也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以下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六、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产品名称验设备并按下列指标对出厂产品进行批批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七、建立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3、坚决不使用回收食品(冋收食品包括: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冋收的在保持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已经超过保持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八、定期向企业的每位员工宣传如下食品安全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期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
4、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九、负责告知企业员工对以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需要知道的内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
5、部门鼓励每位负责任的公民对企业存在的不法行为,是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为保证投诉举报获得成功,建立采取手机录音录像等方式做好有关违法事实的取证工作。投诉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按照《辽宁省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省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24.12365,省局食品处投诉电话024・31512620。市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414-12365,市局食品处投诉电话0414.2818907。县(区)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414-8838962十、负责将上述内容传达到企业每一名员工,觉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盖章:并接受员工的监
6、督,自O一一年九月八日制发日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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