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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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i案(2012)鄂荆门民再终字第0000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高某某。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巾请人):赵某某。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原审被告:荆门市某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杨某。委托代理人:李某。上诉人高某某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前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03年11月12日作出(2003)东城民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后高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木院于2004年7月21日作出(2004)荆民一终字第86

2、号民事判决。后高某某仍然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于2008年12月10日作出(2005)荆民监字第37号民事裁定,对本案提起再审。2009年6月15H,本院对本案再审后作出(2009)荆民再终字第0006号民事裁定,撤销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03)东城民初字第124号民事判决及木院(2004)荆民一终字第86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重审。该案件经荆门市东宋区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11年12月12H作出(2011)东民再初字第03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高某某仍不服,向木院再次捉出上诉,木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4月13F1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3、上诉人高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赵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孙某某,原审被告荆门市某客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某及李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2002年8月,赵某某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00年11J130口6时许,高某某驾驶荆门市某客运公司所有的鄂H00576号人客车与刘某某驾驶的属于赵某某所有的富康出租车在荆门市屮心客运站门前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刘某某、陈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中,赵某某的实际损失为27434.42元,高某某已付12000元(其中4834.42元已赔付刘某某、陈某某),尚有15434.4

4、2元(车损和鉴定费)及利息500元未赔偿,故请求判令高某某赔偿具损失共计15934.42元。该案小,高某某在法定期间没有提出答辩。(2003)东城民初字第124号判决认定,2000年11月30BI6时许,高某某驾驶鄂H00576号大客车在荆门市白云大道上曲北向南行使,行至荆门市中心客运站门前左转弯越过中心线时,与对向驶来的由刘某某驾驶的鄂H04392号富康出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某与其他车内三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2000年12月8日,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泉大队对该事故作出第200118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由高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与三乘

5、客不承担此事故责任。高某某不服,于2000年12月18日向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重新认定本事故责任。2001年1月15日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荆公交认字(2001)第003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维持了第200118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01年6月26日,高某某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200118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001年8月27口,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以(2001)东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维持了第200118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高某某不服该判决,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捉出上诉,2

6、001年11月28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岀(2001)荆行终字第21号行政判决,撤销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01)东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和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泉大队第200118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令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泉大队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002年12月24口,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泉人队对此事故重新作出第20020096号责任认定书,认定高某某驾车同对面來车会车时左转弯造成两车相撞,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笫43条三项Z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9条第一款Z规定,重新认定由高某某

7、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某及徐某某、刘某、陈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另查明,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泉大队交管科证实,木案中刘某某驾驶的鄂1104392号富康出租车的实际号牌为鄂IIT0082号,鄂1104392属挪用号牌。该车经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01)东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荆民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归赵某某所有。本事故造成车辆损失21600元,刘某某、陈某某治疗费用4834.42元,高某某已付12000元(含刘某某、陈某某的治疗费4834.42元)。该判决认为,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高某某负木事故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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