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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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析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间接侵权责任论文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侵权案件的频繁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在其中承担间接侵权责任,主要包括共同侵权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我国侵权法主要规定了共同侵权责任并规定了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论文关键词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共同侵权替代责任连带责任网络侵权的特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它与传统的媒体的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具有很强大的互动性以及信息传播的快速性。互联网使民众从传统媒体中的被动接收者变为了主动的信息提供者。由于网民数量的巨大,网络用户通过网络来发布或者传播各种信息就极易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中

2、比较突出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和侵害知识产权的案件。所有的这些案件有—些同性的特征:一是这类案件通常由四部分的人构成: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布信息内容的网络用户、由于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而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以及通过网络获得信息的普通民众。第二,互联网用户通过网络发布的言论等信息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但是案件在最后的处理中发现,这些侵害者在网络上大都是匿名的,所以向这些人追究法律责任是相当困难的。很多案件都是因为发布信息和言论的用户是匿名的而无法继续追究下去,这使得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所以网络侵权案件的这四类参与者往往都有各自的权利和利益,而恰

3、当的侵权责任对于平衡这四者之间的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有利于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为我们提供了信息交流和数据交换的新媒介,它不同于传统的媒体,通过互联网,每个个人都能在网络上影响着社会,改变了固有的那种平衡。而这种平衡的改变也意味着对有的那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新塑造的过程。但是这种平衡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一定的权力主体的利益会受到侵害,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其社会成本和社会整体福利也在减少。所以有关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问题不仅仅涉及传统侵权责任法的领域,还涉及到信息产业的发展以及公民隐私

4、权的问题。美国的第一部规范互联网发展的法案《信息通讯正当行为法案》,简称为CDA,它的主要为了促进网络信息产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另外一部法案《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简称为DMCA,在其立法的过程中,也有如下的表述“这个法案不仅仅是关于网络中涉及著作权的问题,它还规定了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消费者和卖家可以进行某种行为,不能进行某种行为,这些规则将潜在地影响着未来互联网的发展。”二、网络侵权的形式在著作权领域,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分为直接侵害和间接侵害两种形式。我国法律也对此规定了不同的过错条件和责任标准。其中间接侵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帮助或者导致了直接侵

5、权的发生,比如为侵权的表演者等提供场所和设备的行为。第二方面是指侵权法中的替代责任,也就是行为人自己本身并没有从事任何的侵权行为,但是由于某种社会关系存在的原因,要为他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比如,雇主需要对雇员在完成本职工作是所造成的侵害承担法律责任。间接侵害主要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间接侵害并没有被包含在著作权的专有权利所限定的几种行为中;第二方面是间接侵害行为往往是直接侵害行为的帮助行为或者预备行为。为了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法律同样规定了间接侵权,这样一方面使得权利人在找不到直接侵害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间接侵害人获得赔偿,另一方面对直接侵害行为的发生起到抑制作

6、用并有效的防止侵害的危害扩大。在网络著作权的领域,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承担的是间接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商是提供信息交流和交易的中间机构。主要包含网络空间提供商、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网络服务提供商等主体。在有些清醒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身会利用网络平台发表一些侵权的信息和产品,他们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这与其他领域的直接侵权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基于自身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形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是出于信息交流的消极的第三方的地位,它既不选择信息的传送方与接收方,也不直接参与信息的交流,而是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接入、搜索等技术性的服务。所

7、以当网络用户在利用互联网进行侵权行为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而是需要根据间接侵权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责任。间接侵权相对于直接侵权行为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它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直接侵权人提供帮助和预备的行为,需要与直接侵权人一同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另一方面,间接侵权人因为对直接侵权人负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所以要对直接侵权行为承担特殊侵权责任。或者说责任主体主要也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共同侵权责任中的提供帮助的侵权人。他们是基于共同的侵权意识相联系的,主要包含:实行者、帮助者和教唆者。因为,帮助侵权也会基于共同的侵权意思而与直接侵权人承认连带责

8、任,成为连带债务人。因为在共同侵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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