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

ID:45981044

大小:78.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11-19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_第1页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_第2页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_第3页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_第4页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_第5页
资源描述:

《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分宜县统计局编印第八期二0—0年七月二十七日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与实践2009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重大的修订,在原统计法34条的基础上增加到50条,对统计工作的任务、职责,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统计机构、人员的权力、责任、待遇,统计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都做了史加充实、更加明确、史加利于操作的详尽的规定,这是统计法诞生27年来最为辉煌的新篇章,是统计权威最新的展现,是统计工作者最大的福音。特别是在新修订的统计法中新增了第5章《监督检查》,这是统计法律权威最直接最真实的体现,是统计法律工作者多

2、年来梦寐以求的渴望,它是统计执法的新的里程碑,是统计执法20多年来实践的美好结晶,统计执法的瓶颈问题将有力的破解。统计监督检查包含两层含义,统计监督是指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对统计工作过程(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测、分析、评估、督促、督导,纠止偏差和失误;统计检查是指统计执法主体和统计执法工作者对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新修订的统计法专设《监督检查》章节5条,意义非常重大而深远,它将在今后的统计执法实践中得到有力的证明。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定意义《统计法》是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的国家法律,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3、。那么统计法笫五章《监督检查》也具有重要的法定意义。1、体现了国家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在统计法总则关于统计的基本任务的规定中,就有“实行统计监督”的规定,在新增第五章中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一卜'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这些规定不仅要求统计机构要做好统计监督工作,还要求各级人们政府和监察机关对统计工作对统计部门执行统计法的情况实施监督,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统计工作,对统计法的执行越来越重视,统计工作的法律地位越来越稳固

4、并不断得到提高。2、体现了统计法律权威和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原统计法对统计执法检查没有具体的条文规定,而只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部门规章,在具体的统计执法实践中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力度也很有限,而在新修订的统计法中把《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主耍精神上升到了法律的规定,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督检查》章节,这一章虽然只有5条,但意义却非常重大而深远,它明确了统计监督检查的法律地位,授予了统计机构应有的法律权威,加大了统计执法力度。3、对统计执法主体和统计工作者的要求更高更严,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和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

5、机构。统计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在统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的第37、38、39、40条中专门指出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这在修订前的统计法中是没有的。这一方面说明统计机构在执行统计法屮要接受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的监督,另一方面说明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统计法,要严格依法行政,要时时事事受到统计法的制约。这就必然促使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学法懂法,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自己成为知法懂法的模范,才能真正树立执

6、法的威严,才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4、更加有利于统计执法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操作。原来统计法里对监督检查权的规定是非常笼统的,有监督检查权,但是并没有规定具体怎么行使这个权力。在实施细则里,也有一些规定,但是没有这么具体。而新统计法中的监督检查章节,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违法案件过程中规定了很大的权力,可以保证查处的效果,责任认定比较明确。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六种措施:一是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二是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会

7、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三是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四是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系统进行检查、核对;五是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六是对于检查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如果调查对象对统计执法检查不配合或抗拒检查,则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统计监督:检查的运行与实践统计法虽然颁布实施27年,统计监督检查的运行却异常的艰难,在有些地方统计执法检查的查案情况仍然是一片空白o由于统计法律意识没有普遍增强,统计法律权威没有真正

8、的树立,导致统计工作也举步维艰,统计数据质量也难以提高,统计公信力也逐渐弱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统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