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_能否以待遇偏低反悔?支持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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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的案例】车祸达成赔偿协议后可否反悔來源:匿名发表吋间:2010年10月28日车祸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伤者认为赔少了,要反悔,便将午方起诉到法院。昨日,市一中院二审该案时显示个中玄机: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如果没有交警参与主持调(W,伤者完全以反悔。两车相撞双方协商据介绍,去年8月4日下午4吋许,宾强驾驶车牌号为渝B31392的人货车在江北区溉澜溪干道左转掉头时,未注意到左侧有一摩托车在行驶,两车相撞,骑摩托千的周光云受伤,英车辆受损。事后,江北区交警支队认定,“宾强鍔车干道掉头没有保证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渝B31392的

2、人货车车主与周光云达成了赔偿协议,车主胡明爵、程晓红支付了医疗费等1万余元。伤者后悔起诉午主去年12月,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周光云第二腰椎廿折属九级伤残。周光云的代理律师、重庆君毅律师事务所郭明金律师称,此时,周光云认为午方赔偿得太低了,就把车主和该车的挂靠公司一并起诉到江北区法院,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万余元。接到起诉书,下主胡明爵和程晓红大吃一惊:周光云已经得到了赔偿,怎么还要告他们呢?另外,至于伤残筹级的结论,两车主认为没有通知他们,所以不予认可。缺了交警协议无效周光云则表示,当初的协议,是自C受到胁迫才签的字。

3、但他没有证据來证明自C所说是真实的。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协议书虽经交警确认,但其内容显火公平,且被告方无证据可以证明该协议书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下达成的,所以,该协议书不能作为确定赔偿责任的直接依据。江北区法院审理认定,山宾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光云承担次要责任。具体到赔偿责任上,即车方承担七成责任,周光云承担3成责任。由于车方没有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认可了周光云的伤残等级。车方上诉昨H二审今年7月17H,法院作出一'市判决:车方、挂靠公司连带赔偿周光云3.6力余元。车方上诉。昨日在法庭上,车方始终认为,双方是

4、在交警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公平合理,并且充分照顾了周光云的利益,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况且,周光云在赔偿协议书上签了字,就该认账,“拿了钱哪还能够反悔嘛!”,赔偿协议书上只有医疗费、营养费等项目,没有残疾赔偿金等,所谓“该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实当时双方都不知道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发主——协议是在2006年9月5H签订的,周光云在同年12月才得到的《伤残鉴定书》,才知道有残疾赔偿金筹赔偿费用,所以赔偿协议显失公平。该案昨日没有当庭判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伤赔偿协议,能否以待遇偏低反悔?——天工工程公司诉周军案2008-08-04【案情】原告:天

5、工工程公司被告:周军2003年初,周军到天工工程公司工作,2004年12月27日,周军在工作过程屮受伤。2005年2月3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周军受伤住院期间,所有医疗费用13470元由天工工程公司负担;周军治疗出院后在休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等一切费用,由天工工程公司承担9500元。周军致残损失,其口愿放弃,原告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2006年8月1日,周军的伤情经天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6年10月12日,经天水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七级伤残。2006年12月11日,周军向天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终止双方的劳

6、动关系和终结T伤保险关系,由天工工程公司支付周军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费用。天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月31口作出X劳仲案字[2007]第X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终止周军与天工工程公司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天工工程公司支付周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合计116504.24元。夭工工程公司对仲裁裁决的项日、标准无异议,但认为在周军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不应再给予周军工伤赔偿,因此于2007年2月7日向天水市人民法院起诉。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发生工伤后虽达成了赔偿协议,但赔偿数

7、额明显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天工工程公司以此为由来主张免除其赔偿责任,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双方协议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违反法定最低赔偿标准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天工工程公司未举证证明周军在明确地知晓英法律上应有Z权利的情况下放弃英部分权利,而坚持以双方已经通过I办商进行了赔偿,不应当再承担丁伤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的理由依法明显不能成立。法院据此判决:1.终止原告天工工程公司与被告周军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2.原告天工工程公司给付被告周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381

8、8.2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4026元、治疗费1460元、交通费1200元,合计116504.24元,扣减原告已支付的9500元,由原告天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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