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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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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班制度的规定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
2、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
3、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
4、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
5、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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