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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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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保险形态的分类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保险业务的种类第一节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目的:在于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意义: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帮助人们了解保险各类别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解,以便根据各自生产和生活的风险管理的需要,选择与其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种类二、保险形态分类的方法1、法定分类法源于各国法律,由于各国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
2、各国不尽相同美国: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本:损害保险和人身保险1996年4月1日,新修订的保险业法,分为非寿险和寿险西欧:寿险与非寿险我国: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2、理论分类法基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按保险标的分类船舶保险、货物保险、汽车保险、住宅保险按经营方式分类国营保险和私营保险营利保险和相互合作保险按实施方式、经营动机等分类法定保险和自愿保险社会保险和普通保险营利保险和非营利保险3、实用分类法
3、源于保险公司的业务实践,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操作的需要对保险业务进行的归类按经营的业务重点或业务量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根据公司的现有规模进行划归根据保险需求市场的状况进行划归分类的原则:体现保险合同的内容要与本国的法律规范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在遵循本国保险业界习惯,突出国别保险特点的基础上,注重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现行标准相互衔接第二节保险形态分类的标准保险经营保险技术保险政策立法形式经济因素一、保险经营1、保险经营主体(1)公营保险:公法上团体经营的保险。政府保险、国有保险公司保险(2)私营保险:私法
4、上团体经营的保险。个人保险、合作保险、公司保险保险经营主体保险私营保险公营保险个人保险合作保险公司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交互合作保险合资公司保险股份公司保险相互公司保险政府保险国有保险公司保险地方自治团体保险国家保险2、保险经营的性质(1)营利保险:又称商业保险,是指保险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经营的保险。股份公司保险、合资公司保险、劳合社保险(2)非营利保险:又称非商业保险,此种保险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或者是由政府资助,以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安定社会经济生活为目标而实施的保险,如社会保险、政策保险;或者是以保证加入保险
5、者的相互利益为目的而办理的保险,如相互保险、交互保险、合作保险等。保险经营性质保险营利保险非营利保险公司保险个人保险股份公司保险合资公司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相互保险交互保险合作保险二、保险技术计算技术风险转嫁方式业务承保方式给付形式1、计算技术人寿保险:危险事故发生较为规则,合同期限较长,数理基础较为准确,计算技术得到充分体现;非人寿保险:危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不规则性,合同期限短,数理基础难以准确,计算技术应用受到限制。2、风险转嫁方式(1)足额保险:指以保险价值全部投保而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全损全赔,部损部赔(
6、海上保险例外)(2)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原因:部分投保;保险标的价值上涨。(3)超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3、业务承保方式(1)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成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2)再保险:简称分保,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3)复合保险:是指要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数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4
7、)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与复合保险的区别: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5)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可保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与再保险的区别:保险关系不同;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英美国家的共同保险条款4、给付形式(1)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定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依照预先确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的一种
8、保险。适用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估计保险标的实际损失额而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适用于财产保险。(2)定额保险与利益保险(美国马赫尔、风险减轻学说)利益保险:是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的利益关系确定给付标准的一种保险。(保险保障率:1和1以下)(3)现金保险与实物保险实物保险,如玻璃保险、医疗保险等。三、保险政策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商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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