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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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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省发展改革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评审程序,保障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工作的质量,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国家及省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发展改革委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事项纳入投资决策程序,为投资决策服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范围
2、、评审内容、评审依据、申报材料清单(上述内容详见后附《评审事项明细表》)、评审机构由省发展改革委确定,评审费用由省发展改革委支付,评审质量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管理。第四条纳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范围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国家及省有关文件有评审、审查和论证等明确要求的事项;二是上报国家由国家进行评审的资金申请报告省级不进行重复评审。据此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包括以下事项:1、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项目);2、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省级项目);3、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省级项目);4、节能降
3、碳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省级项目);5、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国家项目);6、国家、省委省政府有要求,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的确需纳入评审范围的其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事项。第五条省发展改革委对承担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任务的评审机构实行“短名单”管理,从我委确定的委托咨询评估机构中选择。第六条为保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事项的公平和公正,按照第四条列示的评审范围,主办处室每次提请的批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作为一个事项在委托评审系统提交《委托评审通知单》和《事项评审费用表》。第七条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评审后,应出具评审报告。评
4、审报告的内容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评审报告格式、深度和附件等须达到每一批次项目的文件要求。国家项目要出具单个项目的评审报告,省级项目只需出具批次项目资金申请总体评审报告,需要附单个项目打分表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评审费用列入年度省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费,由投资处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主管处室在将项目的《委托评审通知单》送交接受委托的评审机构时,按照计费公式确定评审费用,评审费用的计取依据具体如下:(一)评审费用包括:1、专家评审费;2、评审会议费用:住宿费、餐费、其他费用(会议室租赁费、交通费、文印费等);3、代扣代缴专家个人所得税;4、
5、基准收益;5、增值税金。(二)费用计取标准1、专家评审费:2000元/人.天(税后),因物价或市场变化需要调整的,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专家评审费标准。2、评审会议费用:450元/人.天,按照《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会议分类要求,专家评审会参照省级四类会议管理,具体如下:(1)定额标准:住宿费260元/人.天,餐费130元/人.天,其他费用60元/人.天。(2)评审会议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评审会议费用的结算上限,各处室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评审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其中,住宿费最高不得超过350元/人.天
6、。3、代扣代缴专家个人所得税:专家评审费*20%(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4、基准收益率:15%。5、增值税率:*6%(一般纳税人)。第九条评审会专家数量、工作人员数量和会议天数视需评审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个数确定,具体如下:(一)评审会议聘请专家人数视具体评审任务而定,国家项目每次评审一般不超过5人,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评审任务可适当增加1-2人;省级项目批量评审可实行分组评审,每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5人,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评审任务可适当增加1-2人。(二)评审会议工作人员人数根据专家人数确定,国家项目评审每5名专家配1-2名工作人员,每次评审会议工作人员
7、不得超过3人;省级项目批量分组评审每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名。(三)申报国家项目评审会议,5名专家一天评审项目数不少于6个,6-7名专家一天评审项目数不少于8个;申报省级项目评审会议,5名专家一天评审项目数不少于10个,6-7名专家一天评审项目数不少于15个。第十条上报国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结算评审费的项目个数按照上报国家正式文件中的项目个数为准,申请省级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结算评审费的项目个数按照省里下达项目批复的正式文件中的项目个数为准,向上浮动最高不超过40%。第十一条评审费用确定后,由主办处室填写《委托评审费用审批表》报经主管主任审签后,反馈投资处统
8、一汇总并下达投资计划,机关有关处室按照下达的计划商委财务按程序将评估费用支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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