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认定及陪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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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才发: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认定及赔偿探讨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认定及赔偿探讨宋才发*(-)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是指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屮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冇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屮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

2、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上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49页。

3、徐瑞柏、汤树华:《经济审判实用全书》,屮国经济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6页。2林纪东等编纂:《新编六法(参照法、令判解)全书》,台北市: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94—95页。

4、王宏波、赵怀锐:《丢失井盖伤了人,环卫部门应赔偿》,北京:《人民法院报》2(X)0年4月21日,笫2版。2杨金书、郑刚:《建筑施工缺防范,砸伤行人赔偿7丿j》,《人民法院报》1999年7月29日,第2版。

5、张秀珍:《飞來横祸,电缆砸

6、伤路人》,北京:《人民法院报》200()年4月11IEI,第3版。2梁军:《花盆坠落砸伤他人,户主承担赔偿贲任》,北京:《人民法院报》2000年2月18日,第2版。这里所论及的“建筑物”,是指在地而上建造的、能为人们进行生产、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提供场所的各种建筑物。它包括屈民用房、厂房、商店、娱乐场所等,也包括建筑物的构造部分,如门窗、电梯、屛檐等。“其他设丿施”通常是指由人工设置加工的与地面相结合的,除建筑物之外的所有能为人们利用的其他活动场所。它包括桥梁、码头、涵洞、道路、路标、广告牌、电线、电线杆、电视塔、

7、纪念碑、雕塑、缆年、索道、公园的游乐设施、人造礁石、经人工加工的溶洞,以及在道路旁边种植的护路树木等。“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一般是指放置在建筑物Z上而非建筑物组成部分的各种物体,如安装的空调器遮阳蓬,放置在阳台上的各种物品等。但是,有几种情况在认定时应引起注意。譬如,高压电线属丁•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未通电的情况下电线断落划伤他人眼晴,属物件致人损害行为;而在通电的情况下电线断落使行人触电身亡,则应认定为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行为。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凡物件致人损

8、害即构成侵权责任,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种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即是说,只耍受害人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物件所致,而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又不能证明自己没冇过错,则应推定物件的所冇人或管理人冇过错,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这种归责原则有如下三点根据:(1)设直、保管工作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法律上加重所有人或保管人的责任,符合损害分担精神和危险责任理论。但是,从H常生活的现实看,设置、保管工作物的危险性较高度危险作业的危害性要少得多;从法律角度讲,责任亦应当轻-些。对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实行推定过错责任是最合适的选择。(2)尽管设置、保管物件有一定的危险性,但若所有人或管理人妥为管理、保护,除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所致外,-•般不易给他人造成损害。而一旦造成他人损害,绝大多数情况卜•都是市于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所致,即没有尽到妥善管理、保护的义务。因而将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置于过错责任Z内,符合民法中的“行为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负责”的立法精神。(3)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讲,实行推定过错责任,符合民法上的“保护弱者”的救济思想。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设置保管上的过错,由于受技术、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10、,受害人往往很难举证。所以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这方面却占有优势,由其负无过错的举证责任是符合情理的。物件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及认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的规定,认定构成物件致人损害仪权责任的,必须具备如下四个要件:(1)须有物件的倒塌、脱落、坠落的事实存在。倒塌、脱落、坠落都是物件毁坏的必然现象,潜藏着一定的危险性。地上堆放物亦构成物件致害行为。尽管《民法通则》第126条没冇规定这种物件,但实践中这种物件致害的情况大最存在,且因该物堆放于土地之上,破坏了正常的地形地貌,故应视为地上工作物。最高人民法院从

11、实际出发,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T•问题的意见(试行)》笫155条就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依此类推,地上堆放物包括在“其他设施”之屮,属地上工作物致害行为。总之,凡因物件毁坏而造成的损害事实,均可构成侵权责任。如果没有物件的毁坏事实发牛,则不存在物件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只耍受害人能证明物件毁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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