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

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

ID:44428855

大小:2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0-22

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_第1页
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_第2页
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_第3页
资源描述:

《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毕业论文:试述听证制度发表吋l'n]:2013-2-2315:51:23试述听证制度摘要:听证,目前已成为各国行政程序法一项共同的且颇具重要意义的制度。我国自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引入听证程序以来,听证己成为提高行政能力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听证活动开始逐步走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从不知听证到参与听证,它帯來了公众参与法制建设的观念变革。本文结合相关理论,从听证制度的相关理论、目前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完善我国听证制度的建议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以期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快速发展。关键词:听证制度不足完善听

2、证制度缘于英国古老的口然公正原则,由美国的“正当法律程序"了以完善,成为社会民主的标志。听证制度以其独特的功能打破了两大法系的局限。目睹了听证制度给法治社会带来的变革,大陆法系国家也在其法治国家与依法行政理论中建立了这一法律制度。我国也有适合于听证制度发展的土壤,并且正在进行一些有益的立法尝试。一、听证制度的相关理论(一)听证制度的基本含义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律程序。听证的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二尤其是在作出不利于利害关系人的决定Z前,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渊源于英美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听证制度逐渐为立法吸收,适用

3、于立法领域,谓之“立法听证豐立法机关在进行立法活动,作出重大决定、批准和任命官员之前,可能影响到宪法和法律上的权益时,也需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立法机关往往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二)听证的种类1、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这是根据听证程序的繁简所作的一种分类。所谓正式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和作出行政决定时,举行正式的听证会,使当事人得以提出证据、质证、询问证人,行政机关基于所证记录作出决定的程序。我国在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屮首次规定了正式听证程序,这在我国行政程序立上也是一种监督程序,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方面

4、,通过听证,直接审查行政机关拟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违法或不当。行政机关通过听证,有机会直接倾听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质证,通过辩论,还可以了解当事人对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会有什么不同意见。这对于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维护行政机关必要权威的手段,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减少争议,提高效率。另一方面,《行政处罚法》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対行政机关來说,是一项义务性规定,必须遵守。有关机关(如上级行政机关、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等)和行政相对人都有权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履行了这一义务。如果应当适应而没有适用或

5、者没有依法正确适用听证程序,都将构成违法程序的错误,进而导致行政处罚的无效。二、目前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具体运用与国外对该项制度的运用相对比,其实践程度还非常落后,具体体现在以下儿方面:(一)相关立法滞后我国行政立法虽然取得了重要成绩,但与其它部门法相比仍落后不少。尤其是表现在行政程序立法方面,不仅缺少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而且也很少见单行的专门行政程序法律文件。即便在现有的一些规定了行政程序的法律文件中,也多是以实体性内容为主的。到目前为止,只有《行政处罚法》、《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屮明文规定了听证程序。由此可见,我

6、国行政程序立法严重不足,而且现有的立法也不太规范,给听证制度应用的实现造成了障碍。听证制度不仅本身需要立法,而且还需要大量的相关制度的法律化和明确化,只有这样,听证制度才具备适用的条件,否则,即使有了立法,也不能发挥其作用。就《行政处罚法》而言,如果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在拟制行政决定时不严格按照告知制度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利或不履行听证义务,该听证规定仍是一纸空文,也无相关的救济制度。加强听证的相关立法,与听证制度本身的立法一样具有紧迫性。(二)公民参与听证范围的局限公民参与听证范围的局限,是我国听证制度当前问题中的最直接的表现。问题表现在:一是听证活

7、动举办的频率和规模有限制;二是听证活动涉及的范围有局限;三是公民直接参与的局限性。听证会听证制度倘若要赋予我国公民便捷的直接政治参与的权利,那么它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大幅度提高举行听证会的频率。同时,各地也应该减少投进同一个听证会的资源,并将其重新分配。在现阶段,一方面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能举行听证类型和次数以及规模都十分有限。这些部门还拥有先天优势去选择命题召开听证会,听证议程设定权的天平无可避免地会倒在政府一方。并且听证负责人还把大量资源一一从人力资源、经济资源到公关策略一一往往分配到少数“热点”问题的决策上,根本不可能就每一件单独的社会、经济

8、和政治问题都举行听证。因此,真正能直接参加决策听证过程的公民必然还是不多。若听证会能够更频繁、更经常地举行,像美国举行的“邻里(或社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