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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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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追求个人自由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一面旗帜,这其中就包括结社自由。《人权宣言》取消了对开设报社的事前限制。但1808年的《法国刑法典》对结社自由作了新的规定,指出,只有获得政府同意,并在使公共权力机关满意的条件下,才能组成超过20人的社团。到19世纪未期,议会开始制定法律保护结社自由。1884年,议会立法承认工会和贸易组织的活动;1898年承认合作社自由;1901年制定了专门的《结社契约法》。该法取消了刑法典的事前限制,允许通过递交简单的申请表而组织社团。本法第2章规定:个人可自由结社,而无须获得批准或事前
2、通告,但只有使其自身符合第5章条款,它们才能享有法律资格。第5章规定了结社程序:所有社团都必须通过其创始人的努力使其自身公开。社团应在省政府被通告。第6章规定了社团的诉讼资格,每一个作出正常通告的社团,皆无须任何特殊批准,可在法院诉讼并可获得财产。第3章规定了对结社自由的限制。即如果结社是基于非法目的、违背法律或良好道德,或其目标是为了削弱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府的共和形式,那么任何这类社团一律无效。在此情形之下,根据任何相关个人的请求或公共检察官的动议,民事审判庭应宣布社团解散。可以看出在20世纪,法国政府对结社的
3、基本立场是禁止事前限制,政府只能在事后进行追惩。但在30年代法西斯所制造的紧张社会气氛中,法国议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障社会治安。1936年法国议会制定了《武装集团和私人民兵法》。该法规定,下列社团应予以解散:在街上煽动武装游行;以军事组织形式展示其武装集团或私人民兵之特征,但为军事训练而获得政府批准的协会除外;其目标是削弱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武力攻击政府的共和形式;基于祖籍、种族或国籍针对某人或团体而煽动歧视、仇恨或暴力。以上这些法律的效力直至第五共和国时期仍然有效。1968年,法国因阿尔及利亚问题发生学生暴乱
4、,法国总统戴高乐就援引1936年的《武装集团和私人民兵法》,禁止了16个左派组织。1970年,蓬皮杜内阁根据1936年的《武装集团和私人民兵法》解散了一个发表左派言论的社会团体。作为对右派政府的抗议,法国著名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等左派知识分子成立了一个新的名为“人民之友”的组织,而该名称恰与以前被解散组织的报纸名称相同。根据1901年法律的第5章,新组织向巴黎市警察局发出通告,以获得该组织的法人地位。但巴黎警察局长认为新组织乃是刚被禁止的旧组织的翻版,因而在内政部长的批示下,拒绝向该组织传递承认通告的收据。新组织的
5、发起人向巴黎的行政法院起诉警察局长。经审理后,行政法院认为传送收据以承认社会团体的法人地位是警察局长必须履行的义务,因而立即推翻了局长的决定。内政部长承认巴黎行政法院的决定正确,所以向议会寻求支持。根据内政部的建议,内阁提议以立法的形式修改1901年议会立法,规定结社需要事前获得司法部的批准。对于那些看起来违反1901年法律第3章或第8章的结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检察官须把社团的事先通告提交地方普通法院。只有检察官未提交法院或法院未在规定时限内判决该结社违法或是以前组织的翻版,行政机关才能传送通告收据,以承认该组织
6、的法人地位。由于不能保证该法律修改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内阁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使众议院对法律具备最终的决定权。1971年参议院议长把这项法律提交给宪法委员会,要求宪法委员会对此作出合宪性判断。这就形成了法国著名的“,结社法,案”。问题1.法国宪法委员会的性质及运作机制与美国最高法院有何区别?2.宪法序言的效力如何?3.1971年宪法委员会的裁决有何意义?参考结论宪法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作出裁决,指出:根据宪法前言、1958年制定的宪法委员会组织法、1901年结社法的修正案以及1936年的《武装民兵和私人组织法》的规定
7、,可以得知,受共和国法律承认和宪法前言肯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结社自由。据此,结社可以自由形成,并通过简单事先通告而公开化。因此,除了可针对特殊类型的结社所采取的行动,即使他们看起来可能无效或具有非法目标,社团之形成不得受制于事前行政或司法的限制。但被提交到宪法委员会的法律修正案的立法目的在于规定一种程序,使社团在实质上在公开以前受制于行政或司法的审查,以决定其是否合法。这一法律在本质上影响了社团的创立。所以,该法律必须被宣布违宪。另外,由于从其起草和采纳的有关条文及议会辩论的情况看,都看不出以上所引用的条款与法律的其
8、他部分不可分割,因此,法律的其他部分并不与宪法相抵触。在宪法委员会作出这一裁决后,内阁重新制定了法律以取消第三部分的提议,并向“人民之友”颁发了通告收据。法律、法理精析一.法宪法委员会的角色:法国宪法委员会是法国第五共和国的一大创造。在1958年制定的现行宪法中,宪法委员会被列为国家的第四大机构,排列在共和国总统.政府和议会之后,而处于司法机关.特别高等法院和经济与社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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