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合法性与可接受性之间的中国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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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徘徊在合法性与可接受性之间的 中国司法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中国法治看司法,中国司法看法院,中国法院看最高法院——题记【引子1】法官被泼硫酸2010年6月8日9时左右,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在市新兴二路龙山里54号,依法对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执行买卖货款纠纷等案件时,被执行人陈宏生、廖凤娟夫妇从楼上突然向前来执行的法院、公安干警泼下硫酸,致使6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长洲区法院院长廖克东、执行局局长吴志斌等两名法官伤势严重。【引子2】永州法院枪击案2010年6月1日上午,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

2、院办公楼内,一男子持枪扫射,导致一名庭长、两名副庭长当场死亡,三人受伤,嫌凶当场开枪自杀。朱军3年前与妻子离婚。认为法院判决不公。一、近代以前的司法:历史遗产的清理《论语.颜回》: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海瑞,1515-1587,字汝贤,自号刚峰,广东承宣布政使司琼州府琼山县(今属海南省海口市)人。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陆陇其(

3、1630—1692),原名尤其,字稼书,浙江平湖人。清代陆陇其任知县时,在对兄弟二人争财产的案件审理时,并不问曲直,而是让兄弟二人互唤“哥哥”、“弟弟”,结果,“末及五十声,已各泪下沾襟。”陆陇其在判词中写出道:“夫同声同气,莫如兄弟,而乃竟以身外之财产,伤骨肉之至情……,从此旧怨已消,新基共创,勉之勉之”。二、近代以来的微妙转型:清朝末年的法律现代化宣统元年12月28日,《法院编制法》及所附的《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司法区域分划暂行章程》第3条内外审判检察各厅,属于本部直辖所有。……推事、

4、检察官各员由督抚督同按察使或提法使认真遴选品秩相当之员或专门法政毕业者或旧系法曹出身者或曾任正印各官者或曾历充刑幕者抑或指派部员,俱咨部先行派署。【效果】民国时期:精英化司法带来的判决可接受性[数据]从1912年到1927年10月大理院被撤销为止,大理院历任院长和推事共计79人,其中69人的学历背景已经清楚。这69人中,留学日本法政学校的43人,毕业于美国、英国各大学法律专业的分别是5人和4人,出身京师新式法政学堂的9人,旧式科举出身的仅4人。[评论]梁启超:“十年来国家机关之举措,无一不令人气

5、尽。稍足以系中外之望者,司法界而已。”(1924)《法律评论》的一篇评论称:“民国肇始,十有六年,政治则萎靡窳败,教育则摧残停顿,军政则纪律荡然。言及国是,几无一不令人悲观。其差强人意、稍足系中外之望者,其惟我司法界。”(1927)三、1952年司法改革:精英化司法到平民化的司法——牺牲合法性追求可接受性1952年8月30日,中共中央《关于进行司法改革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指示》各级人民法院机构的改造,与反对旧法观点是相互联系的,应将两者结合进行。但肃清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仍是长期的思想斗争,而

6、对法院的组织整顿,则是可以在一次短期的运动中基本解决的。法院的改革不宜用改造一般旧人员的办法来逐步地改进和提高,而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组织办法,以彻底改变各级人民法院的组织成份。现在司法机关的旧人员,原则上由司法部门尽可能地留用,将原任审检工作的旧司法人员调作技术性的工作,将不宜作重要工作的调作次要工作。其不能留在司法部门的,也必须经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审查,或分配其他工作,或给以劳动就业机会,或资送还乡生产,务使各得其所。此外,各地还应利用这次机会,把大学政法院系的教授组织到司法改革运动中来,帮助

7、他们进行思想改造。【董必武讲话】从各地报告看来,这些旧司法人员受到批评者多,受到锻炼者少,他们的表现一般是没有立场或者是反动立场,不但不能很好的为人民服务,甚至包庇与帮助反革命分子残害人民;在作风上则是严重的脱离群众,只会“坐堂问案”,写些冗长陈腐的判决。而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与人民政府的政策则根本不关心,相反还到处散布反动的旧法观点,起着很不好的影响。加以我们有些老干部在这一问题上,思想不明确,意志不坚定,错误地认为他们懂“业务”,有“经验”,因而在工作上不仅信任甚至依靠他们,并要新、老干部虚

8、心向他们学习,要他们带徒第,作了他们的俘虏。甚至不少老干部堕落蜕化,贪赃枉法,违法乱纪,致使我们在政治上与工作上遭受严重的损失。现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四、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审判方式改革与法官职业化——单一的合法性追求1.审判方式改革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反应:上海高院副院长惠熙荃:一些没有系统地接受法律学历教育、年纪比较大的同志干脆说:“就目前的做法,我还能办案,叫我开庭,我不会。”部分骨干法官,包括有些院、庭长,也担心开庭审判费时、费力、效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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