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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皇位继承制度pdf篇一:明清皇位继承制哈尔滨师范大学学年论文题目明清皇位继承制学生马雪松指导教师刘静波教授年级2006级专业历史学系别教育系学院社会与历史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年月论文提要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在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皇位继承局限于血缘系统范围,嫡长继承应该是最优先的选择。然而,历史往往不按人为规定的轨道行进。皇位继承意味着接替最高权力,在权欲的驱使下,血统并不能禁绝对权力觊觎的野心,也阻止不了各种因争夺皇位继承而出现的阴谋活动,阻止不了各种政治势力的角逐。明清皇位继
2、承制马雪松摘要:皇位继承是历代统治者在关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政权的连续和稳定。皇位继承局限于血缘系统范围,嫡长继承应该是最优先的选择。然而,历史往往不按人为规定的轨道行进。皇位继承意味着接替最高权力,在权欲的驱使下,血统并不能禁绝对权力觊觎的野心,也阻止不了各种因争夺皇位继承而出现的阴谋活动,阻止不了各种政治势力的角逐。关键词:嫡长子继承制秘密立储制在皇帝制度中,皇位继承问题是关系到一个朝代的政局稳定和一姓一系能否延绵相传的十分重要的课题,所以历来为统治者所关心。皇帝高踞于权力的顶峰,拥有最高的地位
3、、土地、人民,一切资源财富均是他的私产,人间一切尊荣威福均集中在一人身上。谁得到这个位置,谁就能取得上述尊荣和权益。它从来就是独占的,排他的。所有礼教宗法的全部规定都无法真正遏制住对此的觊觎,无法真正限制住各种夺位阴谋政变的相继发生。一系列倾轧、争论、流血、政变和动乱往往都是由此而引起的。正因为如此,皇位继承便成为中国历史上政治权利斗争的焦点,。明清两代亦大体如此。总的来说,明朝的做法基本上是旧制度旧矛盾的继续——嫡长子继承制,清朝中叶起则对传统的继承制度做了较大的改变——秘密立储制。明代政治是建立在自然
4、经济基础上的,最突出的特点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君主专制政体得到空前发展。所有政治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补充,都是围绕加强皇权,以保证万世一系的朱明王朝的家天下统治。在皇位继承问题当然也不例外。明代的皇位继承制严格遵守我国历史上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①从明代前后期皇位继承的具体情况看,大体可分为四种形式:嫡长子继承;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兄终弟及;第一,嫡长子继承。按照儒家的政治理论,皇权既然是由天授予,当然是终生的、世袭的,皇统是不能随便改变的“万世一系”。“家以传子,官以传贤3②这是家天下的根
5、本原则。这种原则与宗法制度紧密结合,便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在皇帝正妻皇后所生诸子中,确立长子为继承人。如果嫡长子早荡而有子,则立长子之子:长子无子则由嫡次子顺序继承。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正月,朱元璋自称吴王时,就立长子朱标为世子。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即皇帝位,立世子朱标为皇太子。朱标死后,又立朱允文为皇太孙,就是根据这个原则。洪武三年,朱元璋颁诏天下,“朕惟帝王之子,居嫡长者必正储位:其诸子当封以王爵,分茅土,以藩屏家。”③之后他又说:“天子有子,其嫡长者守邦以嗣大统,诸子各有茅土之封,藩屏王室,以安万姓
6、。”④。朱元璋在立太子定储位的同时,又大封诸子为王,特别是对年长诸子,如燕王朱棣、晋王朱桐等人均授以兵权,分别派遣他们治兵于腹里或边塞要地,任命他们率领大军出发征讨或负责军屯实边等。朱元璋的意图是“立太子为天下本”,“用宗室以为天子屏藩,”但事实证明,在立太子定储位的同时,又大力培植和加强诸王的军事政治力量是自相矛盾的,一度成为全国性大动乱的源头。朱允文继位后,深知自己的统治力量脆弱,处境危殆,于是在上台之后便集中全力以废黜诸王,进行“削藩”。而诸王中属燕王朱棣实力最强大,他本来就有取代朱允文的野心,乘此
7、局势,打着“靖难”的旗号起兵,酿成“靖难之役”。靖难之役给明初刚刚有所恢复的社会经济以较大的破坏。第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所谓嫡,一是对庶而言,也就是正妻皇后所生的皇子,在封建社会这是正宗。其他妃子以下所生皇子,都是庶出。二是指嫡长子。那么皇后无子怎么办呢?那就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这也是嫡长子继承之的一条原则。明代“争国本,,案,以及由此引发的明末三案便是由此引发的。明神宗孝端皇后王氏无子,神宗私自御幸宫人王氏。万历十年,生朱常洛(即光宗)是为皇长子。三年后郑贵妃生常洵,是为皇三子。神宗宠幸郑贵妃
8、,在这种情况下中外籍籍,疑帝欲立爱匕⑤“姜应麟”)要求早立长子朱常洛。这样,朝廷上就爆发了,“争国本”运动。常州府无锡人吏部郎中顾宪成和许多官员都力争“无嫡立长”。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由于许多大臣的不断上章,朱常洛终被立为太子,储君问题得到暂时解决。太子虽立,但宫廷内外的斗争并未因此结束,一次为题目又引发出一系列纷争,即明末三案一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第三,在皇帝死后无皇子的情况下,采取“兄终弟及”的原则。无论是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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