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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2012学期民事诉讼法(公选课)试题班级10东会计1班学号10851119姓名戴丽芳1、张三和李四打架斗殴导致张三受伤,张三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辩论阶段,张三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屮请,耍求审判员土五冋避,理由是土五是李四的学生,学生当然会做出有利于老师的判决。经了解,李四曾是某中学的教师,王五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王五进校时,李四已经因打架斗殴被开除公职,两人并不认识。于是该法院院长做出决定,驳回张三的申请。张三不服,要求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在第三天做出复议决定,维持驳回张三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张三。(25分)问题:(1)本案法院驳冋张三
2、的冋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5分)法院驳回张三的回避申请正确,因为王五、李四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止审理的关系,张三的回避屮请并无法律依据。(2)本案中原告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回避是否恰当?(5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回避屮请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者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但是都应当说明理由。本案中原告在法庭辩论阶段申请冋避,并且说明了理由,是恰当的。(3)本案中由该院院长做泪冋避的决定是否恰当?(5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吋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本案中由该院院长做出冋避的决定恰
3、当。(4)在院长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王五应否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5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土五应停止参加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5)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土五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5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岀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做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加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屮请,应当在3日内做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屮请人。复议时间恰当,复议期间,王五要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2、刘大麻与韩守
4、仁因装修丿占铺门而发生纠纷,韩守仁起诉至法院要求刘大麻赔偿损失200()元。鉴于该案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当FI,刘大麻和韩守仁到庭,审判员李永也到庭,但书记员丁因突发急病不能来。当事人双方均认为该纠纷标的额不大,要求李永开庭了结此案。李永见双方都同意,于是决定自己多辛苦一点,一边审问、一边记录。第一次开庭审理后,韩守仁中请追加装修公司为共同被告。第二次开庭时,考虑到案情发生变化,法庭将审判组织改为合议庭,由李永任审判长,张长平和唐徳志两人任审判员,书记员由病愈后的王强担任。在未征求对合议庭成员回避意见的情况下,当天法庭宣判由装修公司赔偿原告韩守仁500元。装
5、修公司不服,提岀上诉。另据查,书记员王强与韩守仁是小学同学。二审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更换张长平担任审判长,唐德卷任审判员,与陪审员关羽一起组成合议庭,重审此案。审理过程中,审判长戊的意见与审判员张长平和陪审员关羽两人的意见不一致。最后决定依审判长张长平的意见做出判决,判决小注明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25分)问:该案审理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1)本案中,审判员李永一人独任审判合法,但他同时又担任书记员,自己审自己记,这是不合法的。(2)木案由独任审判转为合议庭审判时,未征求当事人的回避意见,即未告知当事人回避的权利,这屈于违法行为。回避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6、,中请回避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法院应当予以保障。(3)发冋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陪审员可以参加。木案屮原审法院虽组成了合议庭,但原合议庭成员戊又参加重审案件的合议庭且担任审判长,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规定。(4)本案合议庭评议案件时违反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利,意见不一•致时,多数人的意见为合议庭的意见。(5)木案发回重审的判决注明不得上诉,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是终审判决,可以上诉。3、居住在常州市钟楼区的卓越从事汽车修理业,英所开的汽车修理铺位丁•常州市新北区。该汽车修理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兄卓超
7、(居住在常州市天宁区),卓超实际上并不经营汽车修理。卓越为了承揽更多的业务,与乡办集体企业泰顶汽车修理厂(位于金坛市)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卓越的汽车修理铺可以以泰顶汽车修理厂的名义从事汽车修理业务,卓越每年向泰顶汽车修理厂交管理费2万元。2011年1月,卓越雇佣的修理工周星星(常年居住在常州市武进区)为客户曾志伟修理一辆捷达汽车。修好后,周星星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汽车修理铺前试车,不慎将车撞到了一棵大树上,造成汽车报废,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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