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3682305
大小:57.43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9-10-12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法87号令的对比》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主要内容对比说明:1、本表以目前与贵单位实际业务釆用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款为基准,纵向排列,将最新的《政府釆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相应内容与Z对应,因此87号令条款号存在未按条款号顺序排列,但内容无缺漏。2、《87号令》的新增内容,两种法律对比的不同,见“备注”。3、《87号令》明确了采购人在落实采购政策、加强内部控制、编制采购需求、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的职责。如果贵单位的项目在今后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定的招标程序,与目前的主要变化有
2、:①落实釆购政策:今后在招标文件中须明确规定,产品和服务应满足节约能源、保护坏境的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名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落实条件与评审办法;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控制,确泄采购需求控制,组织采购活动控制,履约验收控制,答复询问质疑控制,配合投诉质疑和监督检查控制,廉洁自律控制;③编制采购需求④公开采购信息⑤开展履约验收今后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时,应根据87号令第十、十一条的要求组织进行;今后须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招标文件、签署的合同、邀请名单产生的过程和理由;履约验收文件作为采购档案么一,接受监督与审查。4、总体
3、来说,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主要适用于工程建设建项目。财政部牵头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主要适用与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与服务项目,全程由财政部监管。5、财政部每年组织“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随机抽取在财政部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派选监督检查人员,按财政部制定的标准进行审查。(详见附件《财政部关于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2017]125号)界定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管理办法(87号令)备注法律依据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
4、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釆购当事人的米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政府采购当事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适用范围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
5、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网络工程、信息工程)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货物和服务,不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信息化工程不必遵循招标投标法。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试用政府采购法。政釆的勘察设计监理参考招标投标法。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规模标准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
6、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发改委3号令: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釆购,单项不在采购限额标准内的政采是否能够采用竟谈等采购方式。界定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管理办法(87号令)备注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
7、同估算价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采购集中与分散釆购便准见“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货物与服务100-200万,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200万以上公开招标。主管部门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杳。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第八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政府釆购监督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懒政怠政、滥用职权、
8、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