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

ID:43594135

大小:34.17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10-11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_第1页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_第2页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_第3页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_第4页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_第5页
资源描述:

《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浦城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寿辰、升学、生子、建

2、房等事宜,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第三条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举办聚餐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第四条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坚持乡镇(街道)政府负总责、村(居)委员会为第一负责人和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第五条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和业务指导工作。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和乡村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餐饮

3、服务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和年度考评激励机制,吸纳村委会主任、乡村医生等人员的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第二章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第七条宴席举办人应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加工、聚餐场所,选用有健康证明和经食品安全培训的厨师承办宴席。承办厨师对举办人应提出菜谱和卫生指导意见。第八条加工场所周围25米内无粪坑、猪圈、垃圾堆场、有毒有害企业等污染源。第九条加工场所布局合理,按流程划分相对独立的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烹调、待菜、仓贮区域等。第十条用于加

4、工的场所预先进行环境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第十一条宴席厨房应设于固定用房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排污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滋,有冷冻冷藏、清洗水池和餐具保洁设施等。第十二条因原料清洗、整理、餐具清洗消毒需要临时搭建的简易棚,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地面平坦、硬化,四周设围护。第十三条用于加工的刀、墩、板、桶、盒、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第十四条承办厨师自备餐

5、具在存放、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餐具保洁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洁净。第十五条宴席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第三章食品的采购和贮存要求第十六条承办厨师应对举办人采购食品提出指导性意见,承办厨师或举办人禁止采购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三)食品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四)未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第十七条食

6、品应分类存放于清洁、干燥的室内场所,需冷藏条件下保存的食品应当及时冷藏。第四章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第十八条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承办厨师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发现腐败变质、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使用的刀、墩、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应清洗消毒。十九条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类清洗后应使用流动水进行冲洗;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条需加热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rc

7、,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第二十一条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rc或低于i(rc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热食品应当冷却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再次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第二十二条受加工条件限制,农村集体聚餐不得使用生或半生海、水产品(冷盘)。第二十三条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

8、克,并做好留样记录。第二十四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流动水冲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用产品卫生要求和标准。第五章厨师要求第二十五条厨师以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