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

ID:43565710

大小:60.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11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_第1页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_第2页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_第3页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_第4页
资源描述:

《赋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史税史专题教学中三个问题的剖析和对策华西中学张方琦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史经济部分一个很重要的专题。高三学生在这一部分复习中,总感到有一些含混不清的问题。下面就本人教学屮所见所得,对赋税史屮怵I扰学生的三个问题进行一点剖析。存在的不足之处,與大家批评指正。问题一:唐中后期两税法之前,征税标准是以人头为主吗?我们通常在赋税专题复习中,总会涉及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其中之一就是:以两税法为界限,之前征税标准以人头为主,之后征税标准以资产出亩为主。在实际教学屮,这一结论往往让一些认真钻研教材的学生产生迷惑。问题何在?参看下表:人教社高中《中国古代史》有关征税标准的表述

2、时间赋税制度课文表述其他常见表述春秋初税亩“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相地而衰征“实行按亩收税”两汉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隋、唐前期租庸调制无明确表述“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下血先谈谈我对上表的两个看法。1、教材对于两汉的“编户齐民”征税标准的表述是不准确的。简单说汉赋税人致可分为三项,即土地税、人头税和杂税。土地税(出租)征收方法通常是按山亩与产量来计征的;人头税(算赋、口赋)征收标准是人头;杂税较复杂,以农民负担的杂税来讲,主要是田租附加税,见于史籍者,主要佇“刍藁”和“以亩敛钱”等名口。引用黄今言《汉代山税征课

3、中若干问题的考察》①,可以看出征税标准:汉代刍藁稅的具体征收办法,《史记》、《汉书》记载不明。不过,秦代的情况我们知道,如据云梦秦简:入顷刍藁,以其受田之数,无狠(垦)不嘏(垦),顷入刍三石、藁二石。……秦简告诉我们三点:一是不论农户有无顷亩之田,也不问耕者垦种与否,都必须“以其受田之数”,每顷交纳刍三石、藁二石。这种情况和当时收田租正税一样,……K12社区论坛一〉历史论坛上有一篇文章较详细分析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关于“编户齐民”[帖号#244930])2、租庸调制常引用的这段文字不能作为征税标准的依据。“有出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出口陆贽《陆宣公集》

4、卷22《均节赋税恤白姓》。陈登原著《中国出赋史》专门针对陆贽这段话,从5点论证了租庸调制征税标准应该是“从丁而税Z”。下鹵引用一点《唐书》一二五《苏瑰传》云“时十道使括天下亡户,初不立籍,人畏搜括,即流入比县旁州,更相庾蔽。瑰请罢十道使,专责州县,豫立簿注,天下同日阅正,尽一月止,使視①原载《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2期奸匿,岁一括实,检制租调,以免劳弊。”其时在武后执政时,括亡户以制租庸,此则租庸调制以下之田赋,从丁而税之证一也。①其次谈谈教师该怎样引导学牛去认识这个问题。1、汉代的赋税征收,我们引导学生关注教材这段话处于封建社会前期的汉代,统治者剥削的特点是“轻

5、m租,虫赋役”,更多地着眼于丁、口、八,而不同于封建社会后期的赋税征课。在赋税制度上,这种前、后期的变化,正体现了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2、隋唐租庸调制中,我们不必引用上表中陆贽的话。如果学主提及此段引文,我们直接回答“有m则有租”并没有涉及征税标准,只是说明受川的农民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赋税;或者处理方法同汉代“编八齐民”。3、可以给学生列出这样一张表:春秋-―秦主要按亩收税约500年公元前771公元前206西汉-唐中期主要按人头约1000年公元前202一一公元780(户)收税•是展示依据,二加强对“征税标准以人头为主”概念准确性的把握。••问题二:中国古代赋税

6、制度改革能否缓和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这一疑问的产生,来口学生接触到的一些习题或者辅助资料。例如湖北一模拟试题:封建政府进行赋税政策的调整或改革的出发点是要解决①地主与农民的矛盾②封建国家与农民的矛盾③封建国家与地主的矛盾④政府财政危机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答案:A另一则资料表述却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的原因:(IX(2)点略(3)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地主阶级与封建国家争利以及缓和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这种矛质令学生困惑。仔细分析这一问题,其实挺复杂,必须有许多界定。而对学生当然只能是把复杂的变简单,不应该把简单的变复杂。简单

7、处理,我认为耍讲清两件事情。2、m赋与地租的区别。由于古代赋税制度里而的出赋常称为“出租”。私人之间,如破产的自耕农租种地主土地,交纳的地租有时也称为“皿租”,容易混淆两者性质的差异。不要-•见到赋税改革中的“薄赋”,就错误地理解为山租(封建国家一一农民)地租(地主一一农民)均下降。其实薄赋仅仅减轻的是农民对封建国家田租这一-部分,私人地主与失地农民租佃关系产生的地租,不会因此而减轻。-•段常见引文说明的正是这个问题:“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而豪民侵陵,分山劫假。厥名三十税-,实什税五也”。②2、封建国家一一地主阶级一一农民三者的关系。①陈登原著《中国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