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质检奖惩条例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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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鋕禧大酒店质检奖惩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和管理秩序,提高各级员工的自我约束能力,提升软、硬件水平,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制定本条例主要参照《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手册》等相关文件。第三条本条例侧重于经济上的量化奖励和处罚,但经济上的奖惩不能取代其它奖惩形式,因此,本条例须结合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手册等相关文件合并贯彻执行。第二章甲类过失的处罚第一条在外带薪从事兼职工作(包括病事假期间),罚款100~300元。第二条危害、威胁店内任何人士,罚款50~200元。第三条未经上级经理批准私配

2、酒店钥匙,罚款50~200元。第四条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罚款100~300元。第五条向客人或同事索取金钱或其它报酬,罚款100~300元。第六条在店内作不道德交易,罚款100~300元。第七条使用、携带或收藏毒品、麻醉剂、枪支、黄色书刊等违禁品,罚款200~500元。第八条泄露酒店机密情报或伪造酒店文件,罚款200~500元。第九条偷窃酒店、客人或同事的钱物,处以5~10倍的罚款。第十条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等商业贿赂,没收全部非正当所得,并罚款500~1000元,如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

3、接受贿赂数额较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在酒店不适当场所赌博或围观赌博,罚款50~500元。第十二条故意损坏酒店设施、设备,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0~500元。第十三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外事纪律,罚款200~500元。第十四条连续旷工三天给予开除,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罚款50~100元。第十五条组织或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罚款200~500元,并承担造成后果的相关经济及刑事责任。第一条无充分理由故意拒绝执行任务,罚款100~300元。第二条没有敲门或未经客人允许而进入客人房间,造成较坏影响的,罚款50

4、~200元。第三条冒名顶替有关检查(如考勤、体检等)、考试、考核者(本人及顶替者),罚款50~200元。第四条从酒店内向楼外抛扔物品,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承担经济和刑事责任外,罚款50~200元。第五条涂改、伪造、撕毁、隐藏单据,除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罚款200~500元。第六条私自在酒店内推销自购物品,除没收物品外,处300~500元罚款。第二章乙类过失的处罚第一条员工出现乙类过失,在一年时间内,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无薪停职检查7天至1个月,第三次解雇处分。在给予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取消当月的绩效收入(

5、或浮动工资),按以下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本章第二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均属于乙类过失的处罚范围。第二条擅自私调更衣柜或私自加锁或在更衣柜中存放有酒店物品,罚款10~50元。第三条当值时睡觉、闲聊、做私活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20~60元。第四条不服从管理、赌气离岗,在客人和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留店察看一个月,发固定工资的50%,并处50~200元的罚款。第五条管理人员由于工作渎职或擅离职守,由此给酒店造成损失的,留店察看一至三个月,其间发70%固定工资,并处罚款100~3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6、第六条员工消费或其亲友、客人消费,从进入具体消费点起计算,超过15分钟未起单,按该消费点的最高消费额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如棋牌按12小时,客房按当日挂牌价的3.8折)。员工消费或其亲友、客人消费,不起单或只起部分单的,除按该消费点的最高消费额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外,另处罚款100~300元。第七条各级员工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客房、KTV包房、餐饮包房、棋牌包房等所有客用经营场所、设施,违者,除按该经营点的最高消费额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外,另处罚款100~300元。第八条未经批准,私自携友或其他人士到员工宿舍逗留、住宿,罚款

7、20~100元。第九条在酒店内吵闹、污言秽语,扰乱酒店安宁,处20~100元罚款。第十条私自使用酒店客用品或客用设施,除照售价赔偿外,处50~200元罚款。第十一条违反吸烟条例,擅自在工作场所或其它禁烟区吸烟,罚款20~100元。第一条损耗、损坏客人物品或酒店设施,除照价赔偿外,处100~300元罚款。第二条挑拨引起打架斗殴事件,罚款100~300元。第三条偷吃酒店或客人的食物,罚款20~100元。第四条擅自进入酒店规定的禁区,罚款20~200元。第五条旷工一天,除按有关制度处罚外,并处罚款50~100元。第六条拾

8、遗不报,除追回拾遗物品外,罚款50~300元。第七条在上班当值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闲荡,罚款20~200元。第八条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报告,罚款20~100元。第九条当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罚款20~100元。第十条私自收取小费而不上交,除追交外,罚款20~100元。第十一条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罚款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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