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

ID:43494367

大小:93.92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10-08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_第1页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_第2页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_第3页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_第4页
资源描述:

《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22卷第1期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Vol.22No.12010年2月JournalofChongqingRadio&TVUniversityFeb.2010督抚制与中央—地方权力之争———以晚清督抚势力的崛起为视角朱云天(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摘要:督抚制度形成于明代,发展和完善于清朝初年至中叶。鸦片战争以后,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清朝地方督抚的权力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可与中央政权分庭抗礼的政治、军事势力。清末督抚势力的崛起是形成近代军阀割据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直接影响了19世纪后半叶乃至20世纪初期中国历史的走向。关键词:中央;地方;权力;

2、明清;督抚;军阀中图分类号:K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382(2010)01-0077-04应当承认,在以往的中国政制史研究中,学者一、督抚制的形成们主要强调的是君权与相权的对峙与斗争。实际督抚制其实包含了两个职官系统,即巡抚制和上,现代国家建立以前,在中国传统政治权力的分总督制。一般认为,巡抚制滥觞于明初永乐年间配与争夺中,主要对峙的不是君权与相权,而是中(1403年~1424年),这已为多数学者认同。《明史·央与地方。中国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抛去外族冲职官志二》记载:“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击的因素,主要是因为王朝内部政制变动导致的中

3、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员巡行天下,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失衡。以此为视角,我们可以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看到,在中国历史上,统一———分裂与中央———地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抚,或名镇守,后以镇方的同步关系经历了四次大变局:①西周末年及东守侍郎与巡抚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窒碍,定为都御周时期地方诸侯势力的崛起与周王势力的没落;②史巡抚兼军务者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1]东汉末年以地方刺史为代表的豪强地主势力的崛所辖多、事重者加总督。”不难看出,巡抚制度的发起与中央势力的衰落;③唐朝安史之乱后藩镇势力轫与明初国家事务繁

4、重,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对地方的崛起与唐朝廷势力的衰落;④明清时期地方督抚的控制有关。但据王德金考证,懿文太子朱标巡抚势力的崛起与中央势力的逐渐式微。在这四次大变陕西一事,“只能说有巡抚之名,而无巡抚之实”,原局中,对中国近代历史有深远影响的是最后一次。因是“朱标此行乃太子出巡,有其特殊性,不合管制收稿日期:2009-11-18作者简介:朱云天(1985-),男,江西于都人,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区域社会史研究。77常规”。因此,“懿文太子朱标巡抚陕西,不能代表巡配置、确立对布政使和按察使的统属关系等。徐青峰将[2]清初督抚制度的地方化过程

5、分为三个阶段[7]:抚制度的真正开始”。尽管巡抚制度滥觞于永乐年间,但其时巡抚一职只是普通的临时性任命,真正制第一阶段,从顺治元年(1644年)到顺治十八年度化的设置则应当是在嘉靖年间(1522年~1566(1661年),清代督抚制度初步建立。年)[3]11。明初以降,巡抚制度逐渐完善,主要表现为第二阶段,从康熙元年(1662年)到乾隆十三年设置了独立的办事机构———巡抚衙门[4],更为重要(1748年),清代督抚制度得到充分发展。第三阶段,从乾隆十四年(1749年)到乾隆三十二的是,巡抚的任命程序也逐渐走向了制度化和地方官年(1767年),清代督抚制度逐渐成熟

6、和完善。化。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明廷正式取消了巡抚每不难看出,清代督抚制度的地方化经历了一个相年八月赴京会廷臣议事的制度,这意味着巡抚不必再当长的历史时期。这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势所参与中央事务,真正成为执掌一方的封疆大吏。决定的,在经历了明末清初王朝鼎革之际的战乱后,山总督制的产生晚于巡抚制,一般认为,总督制度的河破碎、民不聊生,清廷虽然建立了统一的政权,但需要初步形成是在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并于成化在短时间内稳定社会秩序,不得不将部分民权、财权等年间(1465年~1487年)逐渐成熟。李治安认为,明代下放给地方,为督抚制的成熟与完

7、善提供了客观条件。中期以后,督抚的设置成为常化制度,主要分为两种类清初以后,经过几代皇帝的苦心经营,中央皇权型:一类是为军事需要而设置的,一般在边境地区;另得到大大加强,而地方上则逐渐形成了督抚体制。这种一类设置于内地,统辖两省或数省,负有监督财政和军体制与清代的省、府、县三级地方行政体制相配套,成[5]事的职能。为清朝的基本政治制度。总督是一省或数省的军民首到了明末,督抚的职权逐渐扩大,并向总掌军政、脑,官衔为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职责主要是民政的地方官转化。然而,终有明一代,督抚制度都没[8]“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凡文有完全定型

8、,也没有完全地方官化,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