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苏督抚研究论文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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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而后国有与立。”把教化提升到人才兴与国家立,即治理天下的根本“大务”的高度。  江苏督抚认真贯彻了皇帝重视教化的政策,并且能以身作则。他们懂得”民不从其令而从其好”的道理,即“为人上者,敬以持身,廉以励操,肃以御下,民自观而化之”,督抚清正廉明,才能表率官民,成为官民效仿的楷模。康熙中期,两江总督于成龙开启了江苏督抚为官清廉勤政的风尚。上任伊始,他就郑重声明:“本部院下车清介自持,誓不受属员一毫馈送。”果然,终两江之任,于成龙苞苴尽绝,廉洁自奉,“坚守夙操,无间初终。”而他本人“苦节自厉”,几十年如一日,“日惟以粗粝蔬食自给。”其倡导清廉、俭朴之风尚,在江南士民中引起很

3、大震动,“居数月,政化大行。”卒后被康熙帝称赞为:“居官清正,实天下廉吏第一。”于成龙正己率属,起到了“草上之风必偃”的效果。  在于成龙的倡率下,江苏督抚大多能做到清廉公正,这在清代官风不正、贪污案迭出的官场中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江苏巡抚汤斌是又一杰出代表。在他就任前陛辞时,康熙帝谆谆告诫他:“居官以正风俗为先。”抵任以后,汤斌牢记皇帝的教诲,重视教化,努力移风易俗。他在治政中,坚持“以诗书礼乐为教,孜孜以人才、风化为先”。围绕着这一中心,他发布了很多告谕,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严禁旧俗陋习,倡导新的社会风尚。可以看出,汤斌“欲用禁倡破立之法,实行教化,端正人心

4、,树立以儒家学派为正统意识的社会新风尚”。就如他所说:“圣贤语治不过教,以田里树畜,申以孝弟礼让,遂至比屋可封,刑罚可措者。”这是他提出的“教养二字,王道之本”的最好诠释。君臣对教化的重视,如出一辙。当然,汤斌的楷模作用也不可小觑,他告谕官民:自己上任伊始,即“誓之关帝神前,断绝交游,不畏强御,受贿狗情,神明殛之”。申明了严禁馈遗、整肃吏治从自己做起的决心。而他本人生活简朴,清廉自持,日日以野菜和豆羹为食,民间称之为“豆腐汤”,“其夫人暨诸公子衣皆布,行李萧然,类贫士。”在汤斌重视教化和表率之下,“政化大行,民皆悦服”,当内迁为礼部尚书时,吴民数万人遮道焚香送别,罢市三

5、日。汤斌治苏尽管只有短短两年,但成效显著,这与他力行教化无疑是紧密相关的。  清代江苏督抚有作为者,代不乏人,张伯行、尹继善、徐士林、陈宏谋、林则徐等,都懂得治政“莫亟于正人心,厚风俗,其道在尚教化以先之”,因此,他们在江苏任上,都能依据吴地吏治民风的实际情形,“以教化为己任”,严惩贪墨,褒扬忠节,兴建书院,讲解乡约,禁止陋俗,提倡节俭,转移风俗,并能以自身清廉奉公作表率,以至风俗丕变,教化大行。  二、倡举乡约,旌善惩恶  乡约,原是指乡村、城坊的民众以淳朴风俗、弭盗安里为宗旨自发订立的公共契约,滥觞于北宋吕大均所创的《蓝田吕氏乡约》。乡约条规遵奉儒家伦理道德,劝善纠

6、恶,由民众共同遵守,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行为。明初朱元璋颁布《圣训六谕》作为教化万民的大纲,地方官以此为指导,参照《吕氏乡约》,制定各地的乡约,并择民宣讲。乡约遂成为社会教化的一种重要形式。清代不但继承了这一传统的教化形式,更已衍变为官方的行为。清廷规定:”凡直省州县乡村巨堡,及番寨土司地方,设立讲约处所,拣选老成者一人,以为约正,再择朴实谨守者三四人,以为直月。每月朔望,齐集耆老人等,宣读《圣谕广训》、钦定律条,务令明白讲解,家喻户晓。”这是用行政命令在全国普遍建立起乡约制度。  乡约制度被清代统治者视为对全国百姓实施教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方法是通过地方讲约来贯彻实施。讲

7、约设有约处所,由约正、约副在“乡约所任事”,每月朔(初一)望(十五),齐集百姓,宣讲上谕。上谕是由皇帝亲自制定并颁布的,主要有顺治九年(1652)的“钦颁六谕”、康熙九年(1670)的“上谕十六条”,以及雍正二年(1724)颁布的《圣谕广训》。《圣谕广训》颁布之后,便成为各州县讲约的规定范本,直至清末。这些上谕,皆宣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劝说百姓安分守法,各务本业,以使“孝愈求孝,忠愈求忠,风俗、人心日益醇厚”。一般而言,乡约主要由地方州县官劝率举行,每月朔望他们还要亲自登台讲解上谕,这一条还被纳入官员的考成。康熙时“举州县卓异,俱开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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