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

ID:43372447

大小:339.42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9-30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_第1页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_第2页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_第3页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_第4页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_图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二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南岳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陈长春的委托,并征得刘兰翠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刘兰翠涉嫌放火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本辩护人在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刘兰翠,研究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后,认为原审判决被告人刘兰翠放火罪成立是错误的,刘兰翠不构成放火罪。其理由如下:、原审判决在放火现场监控林立,却不将监控视频作为认定被告人刘兰翠放火事实成立的证据,充分说明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兰翠放火事实成立是多么地荒谬!从公诉机关向法院所提交的全部证据来看,2015年8月25日12时至13时50分,在所谓的被告人刘兰翠纵火地陈明展厂棚四周,从不同

2、方位,有至少5个摄像头(从警方提取到了2号监控、5号监控的视听资料得出)在真实地记录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一切。我们都知道,没有删减的监控视频,是最能反映事物发展的原始面貌的。如果刘兰翠真在此时有放火行为,那么,她的这一行为势必会在监控视频中得到印证。然而,我们通过视频所看到的是:'白衣人”只有抛物的举动,而没有冒烟、起火的事实!5号摄像头监控视频画面显示:2015年8月25日12时44分50秒:白衣人”走近马路对面陈民展厂棚旁边的废木材堆,似乎向木材堆靠近路面的地面上倾倒了些许物什(看不太清楚);12时45分52秒:白衣人”将一袋状物拋丢在陈民展厂棚旁边废木材堆

3、靠墙的地方;12时49分45秒:白衣人”又向同一地点抛丢了一袋状物。如果这些被抛的袋状物即是原审法院认定的放火装置,并且是时隔10余分钟后起了明火的放火装置,那么,监控视频中必然会有“冒烟「火苗”等镜头。但本辩护人经过反复观看这一段视频,并没有发现如此现象!正因为没有“冒烟L起火”的事实,所以,原审承办法官才没有将监控视频作为认定放火事实成立的证据!二、现场监控视频表明,没有一个人前往“白衣人”倾倒物什的地方进行查看,这进一步表明原审判决认定2015年8月25日刘兰翠放火事实所赖以支撑的汤学腊等人的证人证言的虚假性其一、现场监控视频显示:'白衣人”拋丟物什时,

4、周围没有一个人出现在现场。其二、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12时45分52秒至57秒之间,一男子(公安机关认定该男子是汤学腊)经过该路段,在路上转动着身体看了看,然后背转身朝着路的前方越走越远,然后转向路的左方,直到人影完全消失其根本就没有走近陈明展木材堆去查看''白衣人”拋丟的物什,因而,也就谈不上他看到了“白衣人”所抛丢的物什是一黑色塑料袋,更不可能看到该黑色塑料袋内装有锯木糠并冒有小烟无明火的事实。因而:目击证人”汤学腊所讲的亲眼目睹被告人刘兰翠抛物的过程,并岀去查看了刘兰翠拋丟塑料袋内物品情况的证词,是虚假的。其三、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证人罗田良(监控视频为

5、一穿裙子的女人)是在12时53分46秒经过该路段,12时55分20秒跑着返回时又经过该路段,但她都没有停住脚步,更没有走近木堆旁查看"白衣人”所拋丟的物什。故,罗田良2015年8月25日证词讲到她去查看了木堆上的黑色塑料袋并冒烟起火的事实是虚假的(见侦2P59-60L其四、监控视频显示,13时“分19秒,一男子提着一桶水停放在陈民展厂棚木材堆旁边的路边上,然后站在路边上等待着什么,2分多钟静静地过去了,13时14分2秒该男子把桶提了起来走近木材堆,把桶里的水倒在木材上,13时I4分37秒该男子将一个黑色小塑料袋拿起来丟在路中间,然后提着空桶回陈民屣厂棚,又提了

6、一桶水出来倒在原来倒水的位置。被这男子拿到路中间的那个小塑料袋子,是一个黑色的袋口扎紧、袋身完好的小塑料薄膜袋子,没有看见该袋子有冒烟或者起火的现象•除了这一个提水倒水拿出黑色塑料袋子到马路中间的男子,其他人谁都没有走近过木材堆没有任何人去査看过“白衣人”所拋丟的物什。这与“目击证人”凌水平所讲的“那个袋子着火了,好多人就在踩灭火”的情节完全不搭边(见侦卷二P49)O三、原审判决认定刘兰翠所丢黑色塑料袋内木屑灰起火的事实,违背了基本的燃烧原理,经不起侦查实验的检验,本辩护人再次恳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侦查实验程序“白衣人”泼出去的包包里面装的如果真是木屑灰的

7、话,也是绝对燃烧不起来的。之所以得出如上判断,是基于以下原因:其一、从监控视频来看,白衣人抛的是一个密封的或者是经过包扎的包包,这决定了袋子里面的空气不仅稀薄,而且不易流通。此种情况之下,即使袋子里装的是已经燃烧起来的锯木屑,也会因空气稀薄或者空气流通不畅而熄灭;其二、现场勘验笔录表明,在马路中间提取到的袋子里只有木屑灰,一没拌柴油,二没有烟头,这说明里面没有助燃物质,没有助燃物质,即使里面装的是木屑灰,也会燃烧不起来。其三、根据汤志明、凌水平、汤学腊等三人的陈述,才开始是没有冒烟,也没有起火的,这说明“刘兰翠”在丢这个装有“木屑灰”包包的时候,才开始里面是没

8、有燃烧起来的,否则,肯定会有烟冒出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