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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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合法的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派遣的单位(即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与Z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以获取一定收入为目的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他是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重要形式,涉及劳动者、派遣者和用工单位三方Z间的关系,其与传统劳动关系的最大不同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2我国劳务派遣发展现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口益成熟和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务派遣作为我国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逐渐产生和发展起來,他对增加就业渠道,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

2、再就业,满足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特殊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丁我国目前劳务派遣止处丁•起步、发展阶段,规模和数量还很有限,所以法律地位还不是很明确。首先,我国冃前还没有关于劳务派遣的单独立法,除了《劳动合同法》夕卜,其他的法律法规就没有相关的规定;其次,在法律缺位的情况卞,相应的管理制度也没有跟上,虽有一些地方性法规有涉及,但普遍存在调整对象范围过窄,调整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使得劳务派遣过程中的一些运作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三方关系不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十分混乱,一旦出现争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相互推诿,拒绝乐担劳动法上的责任,从而造成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受

3、侵害。3劳务派遣用工中出现的问题3.1事实劳动关系问题传统劳动关系,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是同属与用工单位,而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劳动者、派遣者和用工单位,三方的关系如F:①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Z间是法律劳动关系②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Z间是民事法律关系③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是事实劳动关系是与派遣者建立的劳动关系而与用人单位无关系,但是,一旦用工过程中出现问题,麻烦就随Z而來。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3.1.1社会保险由于现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兴起,大量劳务派遣公司涌现出來,很多小型的派遣公司为了节省费用,赚取更多收入,往往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才开始上交社会保险;另一些派遣公司仅为劳务工购买了商

4、业医疗保险或人身伤害保险,这虽然解决了劳务工在派遣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但是劳务工一旦在用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孑盾就突现出来。木应由派遣公司按法律规定乐担办理劳务工的工伤屮报、理赔事宜,企业只负责协助办理。但事实上,由于派遣公司没有及时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导致劳务工得不到及时的补偿,企业最终须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造成了企业用工风险及用工成本的増加。最终的结果是企业花了钱,但还是逃脱不了责任,所花的成木与精力更大。3.1.2T资问题对于工资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同工不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相同或同类岗位的劳动者不论性别、年龄、种族等非劳动能力的弟别,一律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劳动合同

5、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报酬确定。”但是,现实中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报酬往往要低于用人单位止式员工。这种“报酬双轨制”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使得不少劳务派遣工劳动积极性不高,这反过來是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的。再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无保障,因为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兴起,劳务公司招聘的劳务工人数骤增,劳务公司的管理模式相对落后,跟不上发展的步伐。经常会出现延迟发放工资或是不按固定□期放工资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混淆劳务费与劳动报酬的概念,没有把劳务工的工资

6、落实到实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费,从中克扣工资报酬,损害劳务工利益。3.2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问题3.2.1派遣单位的问题由于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兴起及快速发展,众多劳务派遣单位涌入进这个市场,但是由于《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派遣机构有过多的要求,只要注册资本高于五十万元,就可以成立派遣机构,使得劳务派遣机构混乱,从止规的有限公司到个体组织,参差不齐,相当多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差。使得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利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公司只为追求口身的利益,在将派遣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就算完成任务,后续对派遣工的跟踪管理和服务严重缺失,导致员工没有归屈感,不能很好的融入用人单位,工

7、作上没有积极性,对自身和用人单位都造成一定影响。3.2.2用工单位的问题我国现阶段的劳务派遣主要是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的工作,大多数属于不需要技术的操作人员,所以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和用工成本,逃避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把传统用工的老职工变成劳务派遣工。其次,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了,就是用人单位可以不用经济补偿派遣工人就可将其辞退,这是恶意辞退派遣工人的行为。在用工需求量大的时候就大量接受派遣工人,当淡季的时候就辞退,逃避经济补偿金的赔偿,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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