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处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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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教〔2016〕2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河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处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1月7日—10—河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处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防止各类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在出现事故或差错时予以及时、严肃、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事故”与“教学差错”是指本校从事教学工

2、作教师(包括外/返聘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服务人员,由于工作上的过失,违反了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影响了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或产生了不良影响的现象与行为。第三条对教学事故或差错的认定和处理,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第二章教学事故认定第四条根据教学事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程度,分为I级、II级和III级三个级别。(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照I级教学事故认定1.在教学活动中有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言论,或有违反宪法和法律言论,或发牢骚、泄怨气,把各种不良情绪传导给学生,造

3、成负面影响的;2.试卷在命题、印制、传递、保管过程中故意泄密的;—10—3.在评教活动中有讨好学生或许诺学生课程成绩行为并经查实的;4.在评定、填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或收受学生财物的;5.因教师错误指导、不按操作规程或擅离岗位,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6.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导致教学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7.考试过程中怂恿、参与考试舞弊的;8.发生II级教学事故,两年内再次发生II级教学事故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照II级教学事故认定1.课堂教学中出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或原理有重

4、大错误、计算或推导有较多错误的;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多处明显错误或有较大原则性错误而指导教师没有及时指正的;3.无故旷教的,包括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4.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已按照规定做出安排并通知到本人,但仍无故缺席监考致使考试无法如期进行的;5.教学管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安排监考致使考试无法如期进行的;6.未按时命题、试卷内容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印刷有重大问题、或未送达考场而致使考试无法如期进行的;7.因教师错误指导、不按操作规程或擅离岗位,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5万元的;—10—8.开学后仍

5、未制定或确定课程表而影响教学进行的;9.审查不严,致使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漏发、错发的;10.因工作失误,造成考试、讲课、实习、实验等被迫中断的;11.发生III级教学事故,两年内再次发生III级教学事故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照III级教学事故认定1.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停调课或减少学时的;2.安排研究生监考或教师让研究生代替监考的;3.未履行正常审批程序擅自更改教学执行计划的;4.酗酒后上课的;5.试卷错判、漏判的人数超过学生总数5%的;6.因教师错误指导、不按操作规程或擅离岗位,造成公共财产

6、损失1万元以下的;7.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在开课一周后未领到教材的;8.教学检查人员对值勤中发现的事故故意隐瞒不报的;9.发生教学差错,两年内再次发生教学差错的。第三章教学差错认定第一条在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保障中若出现如下所列事项之一,按照教学差错认定:(一)因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上课或监考迟到,且事前不主动告知教学管理人员或学生的;(二)教师上课时接听、拨打电话的,巡视、监考人员在考场内接听、拨打电话的;—10—(三)教师上课时衣冠不整(如穿背心、拖鞋等)或上课抽烟的;(四)无正

7、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填报学生成绩的(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五)无正当理由出现学生成绩错登、漏报人数超过学生总数5%的;(六)开课两周后任课教师仍未制定出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的;(七)不按时上报预定教材登记表、教学执行计划等影响正常教学的;(八)教室主要设备如多媒体、黑板等损坏且无故不按时维修而影响正常教学的;(九)不按规定开放教师休息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及体育场地(馆)的;(十)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而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第四章教学事故与差错处理第五条发生教学事故或差错

8、后,教务处或当事人所在部门须立即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差错)认定表》(见附件)。第六条教学事故与差错经核定后,做如下处理:—10—(一)I级教学事故: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当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合格”,两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二)II级教学事故: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岗位津贴1000元,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三)III级教学事故: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当年岗位津贴500元,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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