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权利能力之证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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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权利能力之证成研究2017年3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延续了1986年尺法通则第37条的狭义法人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法人以口己的财产对口己所负债务独立承担资任,成员在出资额之外不负资任(成员有限责任)。在对法人作界定时,立法者专门通过民法总则第60条强调“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与创设法人概念的徳国民法典在内涵上应为一致。在坚持狭义法人的基础上,为了赋予依法设立但财产责任不独立的其他特定组织体以主体地位或资格,民法总则笫一次在立法层面上使用了“非法人组织”的概念。该法第2条明确规定:“尺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

2、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时,民法总则在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之后专列第四章规定非法人组织,以示法律上的并列地位。关于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相关立法草案说明都特别加以强调,或表述为“赋予这些组织民事主体地位”,或表述为“明确这些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草案赋予'非法人组织'以民事主体地位,并设专章作了规定”。口此,我国民事主体法上形成了口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鼎立的三元主体结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尺法总则在第13条、第57条分别明确赋予自然人、法人权利能力之时,却没有赋予非法人组织以权利能力,在定义非法人组织的第102条第

3、1款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由此,出现了非法人组织被赋子主体地位但不被赋予权利能力的法律现象,相关说明付之阙如。那么,同样具冇主体地位的非法人组织是否冇权利能力?进一步而言,主体地位与权利能力是否可以分离?民事主体之间在资格地位上是否存在差异或等次?权利能力是否以口然人、法人在财产责任上的独立性为必耍?这冇待考察和澄清。II历史嫗变中权利能力的主体性思维为了回答非法人组织有无权利能力这一本文基本命题,在民法总则明确非法人组织的主体资格的前提下,对权利能力的理解就成了症结所在。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

4、权利能力的理解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上的“人榕”。在罗马法中,“人榕”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在词源学上是指戏剧表演者在表演时所带的“面具”,后来乂从戏剧扮演中担当权利和义务的“角色”演变为法律上权利义务主体的各种身份。罗马法上的人格是由各种身份构成的,只有同吋具备自由人、市民、家父这三种身份,才具有完整的人格,才是罗马共同体的正式成员,“或缺其一者,要么是奴隶,要么是从属者,要么是外邦人”。每一种身份附着特定类型的权利,身份的缺失意味着不得享冇特定范围的权利。此外,身份不是一成不变的,奴隶可以获得解放〔I由人身份,完整人格的罗马人也会丧失部分或全部

5、身份(亦称人格减等),身份是主权者操纵的治理工具。因此,罗马法上的人格可以从这样几个方而理解:-•是含义上,人格虽是量化且可变的概念,但初步具备了法律关系主体的含义,代表一定的资格。二是功能上,人格具体化为三种身份,通过身份标签实现了生物人与法律人的分离,也即血肉Z人不一定是法律上的人。三是性质上,人格是一个公私法杂糅的概念,比如市民身份中就包括了投票权、担任官职权等公法性权利。四是权源上,无论人格的赋予或剥夺,根木上都是国家意志的结果。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在法国人革命的政治背景下制定的,反映了法国人将《人权和公尺权宣言》确定的平等原则、个人自由原则

6、和私人所有权绝对原则实在法化的强烈要求。在法国民法典第一卷“人"中,一方面,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所有法国人均享有民事权利,进而使得自然人亳无差别地成为民事权利的主体,结束了旧时代身份等级制度造成的人的不平等。另一方面,尽管中世纪商人法已经确立了团体的主体性,但是新兴资产阶级提倡极端个人主义,取缔了所冇社团,所以法典只规定口然人是唯一的主体,至今也没有法人制度的任何规定,只是后来在部分条文中使用了“法人”概念且未对其予以界定。由此可见,在每个自然人都成为权利主体的语境下,罗马法上依据身份分配权利的“人格”及其造成生物人的不平筹性也就失去了适用余地,这也是法

7、典上没有“人格”概念的原因。同时,彼时立法者坚持白然人是唯一主体,借助“人与物区分”理论,不存在自然人之外的权利主体,所以主体资格问题业已解决,根木没冇产生权利能力概念的土壤。至于后来法国民法理论和判例使用的法人格(personnalitejuridique)>权利能力(capacitedejouissance)等概念,则是借鉴于徳国,用以解决立法缺失卞的法人主体资格问题。法国民法典只是依靠天赋人权的片蒙思想和革命主张强制实现了生物人与法律人作为权利主体的合一,徳国民法则进一步从法理层面上探究人凭借什么成为权利主体,权利能力(Rechtsfahigke

8、it)就是为了回答这个命题而产生的。据考证,权利能力最早先后为伯默和蒂堡所使用,Z后被萨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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