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法人制度若干基本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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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总则法人制度若干基本规定解读作者:刘振作者简介:刘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文出处:人民司法内容提要:01期刊代号:D412分类名称:民商法学复印期号:2018年01期关键词: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完善法人制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是这次民法总则制定中的重点问题。①民法总则共有条文206条,其中法人一章的条文数量为45条,居各章之首,占整部法律条文的比例为22%,法人制度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限于篇幅,本文仅着眼于基本规定,就法人的分类方式、法人的成立与

2、终止、非营利法人制度等谈些个人的理解。一、关于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方式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法人分类问题是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争议最大的问题。②围绕法人分类问题,主要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立法方案:一是采取传统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分类;二是采取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分类;三是不采二分法,而是按照法人的具体形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宗教法人、基金会法人等。本文不就相关争论进行分析,仅从以下几个新的视角去理解民法总则采取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这一基本分类方式所具有的合理性。(一)传统大陆

3、法系在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一级分类标准之下,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作为二级分类标准根据传统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在社团法人之下,进一步划分为营利的社团法人与非营利的社团法人,而财团法人均为非营利法人。tlS如,《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第1章第2节的标题为"法人",该节之下分为3目,第1目为"社团法人",第2目为"财团法人"。在第1目之下,第21条规定,非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因登记于有管辖权的区法院的社团登记簿而取得权利能力;第2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在联邦法律

4、无特别规定时,因国家的许可而取得权利能力。笔者认为,我国民法总则所采用的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方式与传统大陆法系所采用的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分类方式之间并不存在着实质上的对立,区别主要在于,我国民法总则将传统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人的二级分类标准提升至一级分类标准,相应地将传统大陆法系关于私法人的一级分类标准下调至二级分类标准,比如将捐助法人(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社团法人的一种)是放在第三节"非营利法人"之下规定,将公司法人等社团法人放在第二节"营利法人"之下规定。造成这种立法差异的原因,主

5、要应在于立法者对民法总则法人分类功能的定位不同。传统大陆法系民法总则将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作为法人的一级分类标准,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核心区别在于法人有无成员。因此,这一分类方式更多着眼于法律技术层面,至于法人属于营利法人还是非营利法人,则交给单行法去规定。我国民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其中包括。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这表明我国的民法总则立法相对而言更加具有能动性,立法者希望民法总则关于法人的分类方式能够引领和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因而将传统大陆法系通常在单行法中去回应的营利法人、非

6、营利法人问题,放在了民法总则这一基本法当中予以规定。(二)民法总则采取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一级分类标准,并非立法例上的孤例把法人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其实在境外有立法先例。日本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一般法人(非营利法人)。一般法人,是指一般社团法人和一般财团法人,其均为非营利法人。为此,日本专门颁布了《一般社团法人及一般财团法人法》。其次,将一般法人(非营利法人)进一步细分为公益法人和其他一般法人。成为一般社团法人或一般财团法人的要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不得分配利润。成为公益社团法人或公益

7、财团法人,除了非营利性外,还要求公益性。美国律师协会起草的《美国非营利法人示范法(1987年)》已被美国多数州采用,该法将非营利法人划分为三种类型:公益法人、互益法人和宗教法人。美国国内税务局也依照公益和互益的标准,将非营利法人划分为服务公众型和服务成员型两大类。美国非营利法人示范法和联邦税法在非营利法人的类型划分上有差别,非营利法人示范法将宗教法人作为一种单独类型,联邦税法将宗教法人归入公益法人类型之中。但总体而言,美国非营利法人的法律形态是按照组织目的标准进行划分的,公益法人和互益法人为其基

8、本类型。《俄罗斯民法典》第50条规定:"法人,可以是以获取利润为其活动之主要目的的组织(营利性组织),或者是不以获取利润为其活动之主要目的,也不在其参加者中分配所获利润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保加利亚的非营利法人既包括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也包括以私人利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保加利亚非营利法人法》第2条第1款规定:"非营利法人可以自由决定其目的并可以决定从事公益活动或为私人利益而活动,这些决定应在章程、组织章程细则或附属修订中阐明。"《保加利亚非营利法人法》明确禁止所有的非营利法人分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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