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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7
《股权收益权、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的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股权收益权、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的初步分析2012年11月股权收益权、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的法律问题一、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问题二、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问题一、关于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的分析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资金认购优先级委托人(社会合格投资者)信托计划信托公司次级委托人(特定投资者)股权收益权持有人资金认购信托利益分配股权收益权转让对价股权收益权转让(目标股权在转让日后产生的股息红利以及持股人在约定期间内卖出目标股权后取得的股权卖出款等)受托管理股权收益权信托产品需要分析的问题股权收益权转让交易是否合法?基本分析股权收益权是目标股权产生的未来现金流,
2、是“未来资产”。股权收益权转让,持股人有义务将“目标股权在转让日后产生的股息红利以及持股人在约期间内卖出目标股权后取得的股权卖出款”的等额资金或约定金额的资金支付给信托公司。该“股息红利与目标股权卖出款”可以用通俗语言概括表述为“目标股权产生的未来现金流”,该未来现金流是持股人在未来可以享有的未来资产。持股人有权卖出目标股权的“未来资产”,该买卖行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股权收益权转让交易是信托公司与持股人之间关于“未来资产”的买卖交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未来资产”转让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的法律实践“未来资产”转让是持股人现在处分其未来才能
3、取得的资产(现金流等)。该种处分未来资产的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中国法律。未来资产质押在中国已有明文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据《物权法》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未来资产的买卖符合国际惯例:《联合国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转让公约》第8条第2款的规定。未来资产买卖在中国已有类似案例:金融机构买入“某物业未来三年的租金收入”,金融机构买入“某高速公路未来五年的通行费收入”股权收益权概念的其他理解在公司制度下,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主要有“表决权(参与公司管理)与收益权(取得股息红利以及在公司破产时取得剩余财产)”两项权能。表决权
4、与收益权都不能从股权中分割出来、独立转让。也就是说:只有股东才有权从目标公司取得股息红利,不是股东的人不可能从目标公司取得股息红利。因此,有部分人可能误认为信托业务中的股权收益权转让是指“持股人自己保留了股权表决权,而将从目标公司收取股息红利等的权利转让给信托公司”,从而认为股权收益权转让交易不合法。但根据信托项目法律文本中对“股权收益权”的定义,认识到信托业务中的“股权收益权”是“在买卖关系中信托公司对持股人享有的金钱债权”,而并非是指“在股权关系中股东对目标公司享有的收益权”,则该种误解就会消失。第二部分关于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的分析随着金
5、融创新的迅速发展,收益权被广泛运用于国内金融实践。金融机构创制了种类繁多的“资产收益权”投资产品。例如,股权(份)收益权产品、票据收益权产品、BT债权收益权产品以及信用证收益权产品等等。收益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基于基础资产的收益权?还是收益权转让合同中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创设的债权债务?观点之一:收益权是基础权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基础权利的一个权能,因此转让的标的是权能的一部分。我们的观点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中,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系转让方与受让方构建了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债权债务关系与原有的基础资产所有权无关,原有的基础资产只确定收
6、益权对应的债权的金额,即基于原有的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品(金融合约)。因此,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中,转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非资产所有权中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权能。但是,在收益权信托业务中,收益权所指称的“信托公司有权请求基础资产所有人支付的金钱”主要是指卖出基础资产所产生的金钱。以“物业收益权”为例,“物业所有权”中的“收益权”仅仅是指物业租金收益部分,而“物业收益权信托业务”中的“收益权”主要是指物业所有人卖出物业后的变现价款部分。在物权法中,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中的“收益权”,是指所有权人利用“物”取得收益的权利
7、,但如果所有权人卖掉了“物”,所有权人对“物”也就不再享有所有权,因此“卖掉物”所产生的金钱并不是所有权中“收益权”的权能内容。因此,“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并不是指物权法中关于所有权四项权能中的“收益权”。也正因为如此,信托公司经常在收益权信托业务中使用“受益权”(例如股权受益权、物业受益权等)而非“收益权”的概念,目的就是为了避免被误解为所有权四项权能中的“收益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法律性质的不同解读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是无名合同债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是未来金钱债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是在合同签署时“债权
8、金额不确定的债权”收益权信托产品中的收益权法律性质,可以从不同角度定性为:无名合同债权、未来金钱债权、债权金额不确定的债权,均受合同法的规范和保护。法律主体和客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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