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

ID:43215144

大小:568.50 KB

页数:45页

时间:2019-10-03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_第1页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_第2页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_第3页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_第4页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事案件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王冠军概述1、民事案件及规定2、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及评定3、民事司法精神鉴定的常见案件4、被鉴定人所患精神疾病与民事侵权事件的因果关系5、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伤残评定问题6、民事行为能力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的精神病学诊断问题;7、民事案件中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相关法律能力评定问题一、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人民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2、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中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受理民事案件中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才予以受理。当事人双方均不得自行委托鉴定。这是因为部分涉及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民事案件案情比较复杂,如在精神疾病与侵权事件因果关系的鉴定中,侵权事件是否存在、何时发生、程度如何,都应有确凿的事实依据。有些对签署合同能力和订立遗嘱能力的鉴定.往往要涉及到被鉴定人既往的精神状态.这时要求必须掌握扎实、确凿的客观旁证材料。这类鉴定由司法机关委托并提供相关材料后进行为妥,否则难以保证鉴定质量。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及评定民事案件司法精神鉴定的基本要

3、求。行为能力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有行为能力即意味着拥有能力从事合法行为,同时也能对他的非法行为负责。我国民法规定把行为能力分为三级,即无、限制和有行为能力,《民法通则》(1986)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2)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患有精

4、神疾病,由于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完全辨认、不能控制或者不能完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1.具有精神疾病既往史,但在民事活动时并无精神异常;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消失;3.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病理性精神活动具有明显局限性,并对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具有辨认能力和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4.智能低下,但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仍具有辨认能力和保护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在取得民事行为能力资格后,直至这种资格消亡或终止的整个过程中,

5、该公民对自己所参加的所有民事活动中所实施行为的辨认能力。具体到鉴定实践中,当被鉴定人家属向法院申请宣告被鉴定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委托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即是要求对被鉴定人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判定。狭义民事行为能力也称为具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在参加某一民事活动中对该事件的性质和意义的辨认能力以及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狭义民事行为能力有多种,如:婚姻能力、民事诉讼能力、儿童监护能力(抚养能力)、订立遗嘱能力、签署合同能力、履行契约能力、服兵役能力等。目前鉴定实践中比较多的是对各种具体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尤以民事诉讼能力评定居多。民事行

6、为能力的评定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自然人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以自己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就是要判定被鉴定人是否因患有精神疾病而致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损害。民事行为能力评定依据及一般原则(1)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2)被鉴定人所患精神疾病是否影响其民事行为能力。一般认为,广义民事行为能力采用三分法,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民事行为能力采用二分法,如:有民事诉讼能力和无民事诉讼能力。行为能力评定的条件行为能力评定也是根据医学条件和法学条件,医学条件是确定是

7、否是精神病人,法学条件是判定其辨认能力状况。精神病人的概念也应理解为广义的精神疾病患者。辨认能力乃指民事当事人能否理解其民事行为的实质,能否正确作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一点与刑事责任能力不同,因为在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时认识要件和意志要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不是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两者择一。无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本人行为,同时也丧失了控制本人相应行为的能力。认识要件和意志要件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换言之,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1)对行为对象情况的认识。(2)对行为性质的认识。。

8、(3)对行为结果的认识。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故意的意志因素是行为人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