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刑法理论与实务(第二版)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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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本章内容摘要了解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与基本特征;掌握重点犯罪的概念、主要特征及司法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本类罪《刑法》将之分为8小类,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一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念——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管理秩序,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二、本类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客体——是市场经济的运行与管理秩序(公平公开、平等竞争、协调有序、诚实信用)。2、客观方面,包括:1)前

2、提——违反市场经济管理法规;2)在经济运行或管理中有非法的经济行为;3)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一种严重的、非法的经济行为”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单位可成为本类多个犯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多为故意,且一般有非法营利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个别犯罪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过失犯罪三、本类罪的种类(8小类,103个罪名)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走私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分述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

3、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一般性罪名)(一)概念(《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生产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二)本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市场管理秩序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象——常为“一般性”伪劣产品;产品即商品?2、客观方面,包括:1)行为方式——①在产品中搀杂、搀假;②以假充真;③以次充好;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见“司法解释”)2)后果——实际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销售金额”?尚未销售,但货值在15万元以上的,以本罪的

4、未遂论3、犯罪主体——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伪劣产品而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三)本罪的司法认定【伪劣商品犯罪司法解释】1、罪与非罪的界限1)生产、销售的是否是伪劣产品;2)销售数额及其尚未销售时的数额大小;3)对伪劣产品,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明知。2、本罪与生产、销售特种伪劣产品犯罪(《刑法》第141—148条)的界限1)理论上的界限——①对象不同;②)构成犯罪的客观标准不同,有“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造成严重后果”、“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2)实践中的问题——(《刑法》第149条)①当生产、销售特种伪劣产品

5、不构成相应犯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本罪论处;②当生产、销售特种伪劣产品构成相应犯罪,同时又构成本罪时,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重法优于轻法)。3、本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界限4、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5、实施本类罪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犯罪的,实行数罪并罚思考题案情:某化妆品厂系私营企业,所生产的婴儿护肤产品供不应求。为增加产量,厂长童某决定改变配方,增加添加剂。结果生产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产品,销售金额达30万元。消费者使用后程度不同地引起过敏、脱皮等不良反应。在如何确定犯罪主体性质及定罪的罪名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生产销售不符合卫

6、生标准的化妆品罪C.单位犯罪D.自然人犯罪思考题案情:甲为了获取超额利润,在明知其所经销的电器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大量进货销售,销售金额总计达到180万元。一企业因使用这种电器而导致短路,引起火灾,造成3人轻伤,部分厂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下列对甲行为正确的是A.应当数罪并罚B.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C.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D.应按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思考题案情: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构成的犯罪是A.盗窃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

7、.故意毁坏财物罪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罪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犯罪罪中“一般性”罪名)【《刑法》第153条】【走私犯罪司法解释】(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二)本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客体——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关于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口的监管制度和征收关税的制度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包括:1)对贸易性物品的进出口实行禁止、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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