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八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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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个人所得税8.1税种设置8.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8.1.2个人所得税的产生8.1.3个人所得税的作用8.1.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为纳税义务人,对个人一定期间内的应税所得课征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种税(140多个国家开征)。8.1.2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首创于英国1950年我国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曾列有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这是我国最初设立的个人所得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1987年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及城乡个体工商

2、业户所得税1993年l0月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8.1.3个人所得税的作用1.筹集财政资金2.调节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3.维护国家主权,贯彻平等互利原则4.有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亿元)增长(%)1995131—199619347.3199726034.7199833930.4199941422.1200066059.4200199650.920052093.9120.5%2006245217.1%2007318629.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3、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全面和有限的纳税义务8.2.1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所谓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这里所说的习惯性居住,是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之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

4、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即含以下两类:(一)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二)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中国境内”是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地区,即中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

5、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指习惯性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而且不在中国居住,或者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5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6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人为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因为其在2005、2006年两个纳税年度中都未在华居住满365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无

6、住所但在境内住满一年的个人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境内无住所且居不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境内、外所得都征税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对境内所得征税所得来源的确定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等。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提供专利权、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

7、及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国境内的各种奖金所得、中奖所得在中国境内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或发表作品取得的稿酬所得注: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支付地有可能在我国,也有可能在境外。例:汤姆受雇于我国境内某合资企业做常驻总经理,合同期3年。合同规定其月薪5000美元,其中2000美元在中国境内支付,另3000美元由境外母公司支付个其家人。则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美元5000美元。按劳务提供地标准确

8、定。8.2.2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对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征税对象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下列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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