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案例分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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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案例评析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I韦I,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H,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立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原告多收的工程款。22001年,湖南省某木材公司启动了一项工程:为员工建设住宅楼。根据法律,木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寻求承包人。当时,木材公司向主管部门递送招标申请的时间是2001年5月25H,未等批准,当天就将招标文件发

2、放出去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截止日是2001年5月30日。但5月31口才正式开标。该次评标委员会是由木材公司直接确定,共有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3人,本系统技术专家一名、经济专家一名,外系统技术专家一名、经济专家一名。表面上看,这次招标很公平,然而仔细分析,却可以发现这次招标的程序上有很多违反《招标投标法》的地方:招标中请时间是2001年5月25H,文件发放时间也是2001年5刀25日,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耍履行项冃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施工招标中,招标文件的发

3、放时间是2001年5月25日,投标文件的截止时是2001年5月30口,不足20口。此举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2001年5月30口,开标5月31n,不是同一时间进行,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由于以上多处的违法

4、之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决定对木材公司被处以罚款50万元的处罚。3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内容是主体双方各口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耍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答:因为校方

5、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己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牛的费用应由冇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4问题1.业主自行决立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正确答案]不妥当。根

6、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忖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要求经过省、白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因此,本案例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日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1.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正确答案]C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E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于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尽管由单位公章,仍屈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开标工作的不妥Z处如下:(1)不妥之处:10月21口下午开标。理由: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木案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

8、止时间按时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H下午才开标,为不妥之处。(2)不妥之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理由: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为不妥之处。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如2其中当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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