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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19
《“公益诉讼”-运用检察职能保护国家集体权益的积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到人管用有效—现代文化引领实践案例》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办公电话0901-6237296通讯地址塔城市团结路19号邮政编码834700联系人史先梅电子信箱单位职务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副主任科员手机号码15352598660案例名称“公益诉讼”-运用检察职能保护国家集体权益的积极探索实践案例内容(1500字以内)一是果断尝试,逐步深入。2008年3月,乌苏市检察院在审查王某及杨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非法开垦毁林造成国家资产损失281616元。塔城分院在获悉后,果断决定,与法院取得协调,经乌苏检察院民行、公诉两部门通力合作,由民行检察官以检察机关
2、名义出席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国家经济损失281616元,成为地区第一起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国家权益的案例目前,塔城地区公益诉讼范围已拓展至国土资源、林业、流浪人员维权等领域。二是积极参与,方式多样。在办理公益诉讼中,地县两级检察机关针对具体案件,采取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不同方式,积极参与,确保了办案效果。自2008年以来,成功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10件,其中直接提起民事诉讼3件,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起诉2件,督促有关单位起诉5件,并取得显著效果。目前,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20万元、公益林损失580万元,为单位挽回经济损
3、失13.08万元,为个人追偿损失2.4万元。三是及时总结,规范办案。—3—为促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规范化开展,塔城分院及时总结本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参照内地检察机关的经验,于2009年出台了《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施行意见》,从办理案件的范围、条件、方式和程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五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规范保障。在此指导下,乌苏市检察院联合国土部门制定了《关于共同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的工作意见》,沙湾县检察院与当地国土资源局则建立了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运用民行检察保护国土资源收益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延伸。四是检察建议,促进社会
4、管理。针对当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主管机关管理监督需要加强,群众矛盾可能激化导致恶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塔城地区检察机关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化办案的传统办案观念,主动作为,结合所办案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管理,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一方面,通过办理个案发现隐患及时建议予以纠正消除。认真研究每一起案件,从办案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在审查案件环节,注重寻找案件背后的问题,在办理案件环节,注重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在结案环节,根据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如,乌苏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申诉案件中发现乌苏市国土部门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将土地转让给了尚未成立的一家公司,且该合
5、同签字人不是该公司法人代表,经分析后,遂向乌苏市国土局发出纠正检察建议书,乌苏市国土局采纳建议,纠正了程序违法行为。另一方面,—3—通过分析类案发现隐患。塔城地区农业比重较高,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土地承包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并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针对此情况,为更好的把握涉农案件规律,更好的服务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塔城地区检察分院专门开展了土地纠纷案件的清查活动,对2006年以来所办理的24件土地承包纠纷类案件逐一进行了清查、疏理和分析,总结了产生土地纠纷的原因,存在着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因地块界定、林木所有权约定不明产生纠纷,村民之间因土地转让、侵权纠纷产生纠纷
6、,国土局与承包方国有荒地经营权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等三类不稳定因素,为当地化解矛盾提供了决策参考依据。三年来,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案件6件,其中向国土部门发出程序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规范土地发包行政行为检察建议2件;向农技、水利、建设部门及村委会发出建章立制检察建议4件。这些检察建议件件都得到了落实、整改和反馈,对于推动各行业的管理水平、消除引发社会矛盾的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案例点评(200字左右)公益诉讼,是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塔城地区检察机关以现代文化为引领,
7、针对土地出让、林地采伐等环节中,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遭受损害而有关单位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运用检察职能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效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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