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ID:42589738

大小:29.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9-18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_第1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_第2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_第3页
资源描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童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第一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衣!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爭应当符合下

2、列基本条件:(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冇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制度第三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貝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輩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条独立董事必须具备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屈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屈,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耍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养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

3、兄弟姐妹等);(二)玄接或间接持冇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H然人股东及其肓系亲属;(三)在玄接或间接持冇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立系亲屈;(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冇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构中任职的人员;(六)屮国证监会认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四条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与更换(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4、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二)独立萤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苴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捉名人应当就其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中会应按规定公布上述内容。(三)独立董事提名提案应列入股东人会审议事项,公司应在股东人会召开前三十R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已经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四)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

5、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冇被捉名人的冇关材料同时报送屮国证监会、屮国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界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五)独立童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童事任期和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六)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申会会议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岀席,或者连续3次未亲口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视为严重火职,并山莆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上述悄况及《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辜被免职。

6、捉前被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爭项予以披購。被免职的独立董爭认为公司的免职理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声明。(七)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町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捉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冇关或其认为冇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利债权人注意的悄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指导意见》规定的最低耍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吿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第五条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爭的作用(一)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貝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7、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赋予独立董事下列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童枣认可后,提交董班会讨论;独立董枣作出判断后,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石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二)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董事的1/2以上同意。如上述捉议未

8、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当冇三分Z—的独立董事。第六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提名、任免董事;(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力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五)可能损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