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

ID:42389382

大小:42.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9-14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_第1页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_第2页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_第3页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_第4页
资源描述:

《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学校特殊教育经费作业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原則中華民國95年4月4日部授教中(一)字第0950503541C號令發布中華民國96年9月29日部授教中(一)字第0960516672C號令修正第四點中華民國97年10月21日部授教中(一)字第0970511764C號令修正第四點中華民國98年7月30日部授教中(一)字第0980508899C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中華民國101年5月22日部授教中(一)字第1010506877C號令修正第四點一、依據: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特殊教育法相關規定,特訂定本原則

2、。二、目的:  透過充實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教學設備及改進教學措施,提昇教育品質,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全方位完整之適性教育,保障其就學權益。三、補助對象: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四、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補助項目及基準:     1、鐘點費、導師費、教師研習、教師進修、特教生甄試安置及相關活動會議:按實際需要,依法令規定詳實核列。     2、教具教材、教學與電腦軟體、學習輔具、特教通報資訊網路、設備、修繕及相關工程等經費:按實際需要,依法令規

3、定詳實核列。     3、行政業務費:各項教學輔導活動所需教材資料印製、耗材、誤餐費及工讀生服務費等,按實際需要,依法令規定詳實核列。     4、臨時職業輔導員:每人每年以補助新臺幣五十萬元為原則,核實支領;其補助項目包括薪資、保險費、行政費、交通費及差旅費等。     5、教師助理員:依特殊需求契僱教師助理員;其補助進用及其工作內容,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規定辦理。     6、交通車輛:以購置或租用交通車方式,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上下學及資源中心巡迴輔導,並依法令規定詳實核列。   

4、  7、交通費:       (1)補助無法自行上下學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每人一學期新臺幣四千元;低收入戶者每人新臺幣六千元。       (2)依各校擬定校外實習及參訪計畫,依法令規定詳實核列。     8、資源(服務)中心巡迴輔導員及相關專業人員補助項目及基準:4       (1)內聘就近巡迴輔導員到校輔導,輔導他校學生者,每人每次巡迴輔導費新臺幣一千元;輔導校內學生者,得核實支領巡迴輔導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四百元。       (2)內聘相關專業人員到校輔導,遠程支領差旅費,不另支巡迴輔導鐘點費

5、;近程支領交通費及巡迴輔導鐘點費,每人每小時巡迴輔導鐘點費新臺幣四百元,每人每週最高以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六百元為限。       (3)外聘相關專業人員,得核實支領巡迴輔導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八百元,每人每日最高以不超過新臺幣三千二百元為限。  (二)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特教班開班補助項目及基準:    1、特教班以基本學生人數八人計,核給開班經費,學生人數超過八人者,每增一人另補助超額招生費,每人最高新臺幣七萬元。    2、公立學校教師已納編之班級,每班每學年最高補助經常門新臺幣四十

6、五萬元;私立學校及公立學校教師未納編之班級,每班每學年最高補助經常門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3、新開辦之班級,於當年度補助開班設備費新臺幣五十萬元。    4、特教班開班費補助項目,包括授課鐘點費、導師費、特教津貼、行政費、校內師資研習、親師與雇主座談、學生保險費、學生實習材料費、器材維修費、教材費、旅運費、校外實習費、相關專業人員諮詢輔導費、學生交通補助費、雜支及教學相關設備等。    5、特殊教育學校經十二年就學安置委員會分發設置輕度特教班者,其經費比照特教班補助基準辦理;依身心障礙學生需求,協

7、調開班者,依實際需求,專案辦理,並依本部補助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書籍制服費及伙食費要點規定,核給書籍、制服費及伙食費。  (三)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教室)補助項目及基準:     1、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開班費,分三年補助資本門新臺幣五十萬元,第一年補助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第二年補助新臺幣十五萬元,第三年補助新臺幣十萬元。     2、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教室開班費,依前目補助基準,學校應自籌百分之十經費,本部補助最高以不超過新臺幣四十五萬元為限。     3、資源班(教室

8、)輔導行政業務費用於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轉銜安置等輔導會議與教學觀摩等所需教材資料印製、耗材及誤餐費等,其補助基準:       (1)每校每年基本行政費新臺幣五千元。       (2)依身心障礙學生人數,每年每人補助新臺幣三千元,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     4、工讀生服務費:       (1)用於工讀生協助中、重度以上學生生活與課業之輔導。        (2)依學生人數列計,輔導中、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每年每人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