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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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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讲座主讲人:陈莹花教授一、什么是法?法的渊源?法的概念与特征“灋”的故事:“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法的概念与特征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通过神羊实现司法公正。尧舜时代,羊以神化身份直接参与了对社会和政治秩序的维护和调整。法的概念与特征在尧帝主政时,曾用名叫皋陶的大臣掌握天下刑法(就是今天国家的大法官)他有一只羊,叫“獬豸(xiezhi):一角之羊”这只羊有神性。法的概念与特征獬豸(xiezhi):人称“神兽”。“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故皋陶敬羊。”——
2、《论衡•是应》“律”的释义:“律,均布也。”“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法”“律”同一:“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战国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唐律疏议》81.法的起源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和阶级根源。。2.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本质9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法由
3、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的本质现代法的概念与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由国家制动或认可法以权利(权力)、义务为内容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称法的效力渊源,指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不同法律地位或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例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等,都是对不同形式的法的渊源的称谓。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称法的效力渊源,指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不同法律地位或效力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例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等
4、,都是对不同形式的法的渊源的称谓。概念区分概念区分:法的渊源与法的历史传统(法系)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不同法律文化与法律制度的区分,如大陆法系(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法的渊源称谓制定机关效力等级举例宪法全国人大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效力仅低于宪法《刑法》《婚姻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效力仅低于法律《长城保护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大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针对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北京市信访条例》
5、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批准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效力低于同级地方性法规《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自治区、州、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效力低于法律《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经济特区人大机关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军事法规中央军委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大效力低于宪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国际条约惯例多国协商缔结或接受效力由国内法具体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指的是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
6、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根据法的调整对象:例如调整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行政关系的属于行政法;根据法的调整方式:例如刑法调整对象非常广泛,但调整的方式(利用刑罚方法)具有特殊性,因此也归属于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由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内涵外延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行政法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教育法》等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及其修正案民商法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
7、范的总称《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程序法调整关于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注:与程序法相对称,其它5个法律部门又被称为实体法二、教育法(一)教育法的性质、地位体系教育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教育社会关系,它是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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